车碰车无责也要赔

 所属分类:  2013-7-21 14:25:23    加入收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7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有一个月了,然而,交强险中有关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的原则,却让部分车主觉得增加了麻烦。

   车碰车无责也要赔

   车主王先生昨天反映,他刚从外地来沪工作,购买了一辆新车,并投保了新的交强险。近日,他在路上与另外一辆外地车相碰,对方为全责。按照过去的经验,在保险公司到现场定损1200元之后,王先生就可以把车送到修理厂,而不用再担心其它的问题了。但是过了两天,对方保险公司却来了电话,要求王先生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要承担400元的无责赔付,而对方所承担的份额反而少了。这下可把王先生搞糊涂了。无奈之下,他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后才知道,新的交强险有一条是车碰车也要无责赔付400元,如果有责任,当然要赔得更多。

   保险公司告知王先生,无责任赔偿只是单次事故的赔偿,不会影响以后6万元的赔付总额,也不会影响今后费率的上浮。但是王先生仍然觉得很麻烦,因为他必须亲自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手续,这是以往他购买普通商业三者险所没有遇到的。

   许多车主并不知情

   从沪上主要的财险公司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接到本市车主对此的投诉。一位车险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因为上海此前早就开始执行4万元的强制三者险,所以,本市车主对无责任赔偿这一原则已经习惯了。不过,据记者了解,不少车主对这一条款并不知情。

   新交强险的6万元保额实际上是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并不是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总额。这6万元的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中国保监会称,交强险条款制定与费率厘定的直接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系国务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制定并发布的行政法规。“交强险条款中关于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保险人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规定,直接源于《条例》第21条与第23条的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规定与《道交法》第76条的规定完全一致,而《道交法》第76条关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规定,并不能适用于责任限额内的赔偿。

   因此,交强险条款关于无责赔付的规定及相应的费率厘定,完全符合《道交法》及《条例》的规定,也不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而保监会作为交强险业务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审批交强险条款费率是保监会的法定义务与职责。

   保监会认为,交强险制度是一项法定保险制度,在价值追求、制度设计、运作方式上,均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在我国也是处于探索阶段的一种制度安排,不能简单套用一般民事侵权法或商业保险的规定与做法。

2013年3月28日

常见车险类型
     常见车险类型  1、全面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3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  约有20%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合于新车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  2、常规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2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  约有60%的车主选择此类组合。适合于有长期固定人员看守的停放场所停放的车辆,也适合于有一定驾龄、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  3、经济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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