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解读

 所属分类:  2013-7-21 15:02:45    加入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2013年1月21日

详细介绍太平洋保险的险种
    太平洋保险险种:   分红险   意外险   商业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   少儿保险   万能险   女性保险   旅游保险   太平洋保险险种较多,选择必须要在有了足够的保障型保险(重疾,住院医疗,意外)后,再去考虑它。因为保险的本质应该还是保障,保障也是它区别于其它理财品种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所有险种是我选择一般需要每年投入的资金比较大(小资金投入,它的很多的优势是体现不出来的),所以家庭收入一般的人最好...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