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多次出险可能被拒保

 所属分类:  2013-7-21 22:59:35    加入收藏
 自2009年起,汽车商业险、交强险的金额逐渐与上一年的出险理赔次数挂钩。事故出得多了,下一年车险保费就会上涨。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车主代女士在2010年3月出了一次小事故,随后代女士在投保2010年、2011年的两年保险时都没有享受到正常的优惠。那么,究竟多小的事故,才值得一赔呢?

 

  多次出险可能被拒保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城市保险上浮标准为:交强险出一次险第二年没有优惠、交强险出两次险第二年上浮10%、交强险出三次险第二年上浮20%、出险三次以上及醉酒驾驶最高上浮30%;商业险方面,出险在两次的车主都还可以享受优惠、出险在三次的车主将上浮10%、出险在四次的车主将上浮20%、出险在五次的车主将上浮30%,出险在五次以上的车主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保。

 

  450元以下私了更划算

  那么,究竟金额多少的事故,才“值得一赔”?保险专家表示,最关键的是车险保费计算的公式。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三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10%;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四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20%。一旦理赔达到五次或以上,下一年就会有被保险公司“拒保”商业险的风险。

  这也意味着,10%和20%是两个临界点。“打个比方,一辆20万元的车,保四项基本商业险(车损险、三者险20万、不计免赔、人员险每座1万元),保费大多在4500元左右。这也意味着,如果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三次,下一年保费会上浮4500×10%=450元。如果理赔四次,上浮的金额会达到900元。也就是说,对于已经出了两次事故的车,再出事故,维修金额如果不到450元,还不如不找保险公司,自己私了来得划算”。

2013年7月9日

关于交强险赔付的介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