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保险事故后,如何报案?

 所属分类:  2013-7-23 20:59:43    加入收藏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及时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 人寿保险理赔查询 拨打我公司95519客服电话

      2.人寿保险理赔查询直接到当地服务中心

      3.人寿保险理赔查询通过销售人员。

      二、请您按照《理赔应备资料》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服务中心

   申请理赔。

      三、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审核您递交的申请,如材料不全,我公司将通知您补交相关材料。

      四、若事故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并且不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约定的事项,我公司会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权益人领款或将保险金转账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五、若事故不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或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载明的事项,我公司会在核定拒付后3个工作日内,向您发送《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申请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领款手续:

   当公司对您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审核完毕,并做出给付决定时,会向您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或寄发《理赔领款通知书》。此时,保险合同载明的相关权益人便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利益,建议您选择通过银行转账领取赔款。

   当有多个权益人时,每一个权益人只能领取自己的那份保险金;在没有其他权益人的委托书时,是不能代为办理领款手续的;通过银行转账领取赔款的,我公司只能将保险金转入相应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账户中。

    201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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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一单难求保险机构为什么变相拒保》的文章后,在读者中收到达积极的反应,与王先生有相同经历的读者纷纷来电期望记者能把这“变相拒保”的事追出个曲直标准来,相连保险机构负责人也致电本报记者,期望表白一些事情的真实情况和曲直标准。 昨(11)日志者再次拜访了几家保险机构。 在大地财产保险机构南岸经理部的“职场前台”,记者问一名业务员“单买摩托车交强险要若干钱?”业务员应答“180元,带齐身分证、行走证及其拷贝件,就可以处理了”。 记者又问:“无须买附带加上险吗”?业务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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