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终于有了完善,出门不用再惧怕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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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6 23: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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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保监会对‘撞豪车’事件一直没有动静,让普通家轿的车主上路小心翼翼,现如今新政策出台,商业险终于有了完善,出门不用再惧怕豪车了。
2013年6月21日
投保汽车保险,避免四大错误行为
近几年,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购买汽车以车代步使很多人形成了共识。而购买了汽车后,为避免一旦出现意外,能够有“保障”,除强制要求购车者购买的保险外,很多购买汽车者还要购买一些其他车险来进行补充。
但由于很多购买汽车者对一些车险了解得不够透彻,使自己因自以为是的错误行为,不是不能得到更大保障,就是因超额购买而让自己白白浪费钱财。对于这些错误行为,如果购车者不能及时摒弃,肯定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基于此,故笔者今提出来,以能让购车后买车险者加以改正。那购买汽车者购买车险时究竟存在哪些错误行...
查看全文>> 2012年7月13日
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18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交强险条款最新规定也比原条款做出了许多的调整。有关部门也对交强险条款最新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解释。
交强险条款最新规定首次明确了交通违法要与交强险费率挂钩。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17日
保险批改导致车险理赔难的案例分析 被保险的财产一旦被转卖,原投保人就失去了对该财产的保险利益,若想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原投保人应在转让被保险财产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批改。
案例:
2008年4月,某实业公司为其一辆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窃险,期限一年。同年9月,公司将车转让给秦先生,并办理过户手续。一个月后,秦先生的朋友老冯驾车外出,与另一辆车相撞。据交通部门认定,老冯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09年3月,实业公司和秦先生一起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出具该车在车管所的过户证明。但保险...
查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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