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险 留心“四细节”
此外,现在也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铁路的意外险,30元保费可以保障50万元,保险期限是一年。
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从今日起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至此,占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在实施61年后正式画上句号。
针对铁路强制险退市,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不少保险公司的交通意外险,均已把乘坐火车纳入保障范围,若已买交通意外险,乘客便不用单独买了。
以某财险公司交通工具意外险为例,铁路强制险废止后,投保人可选择1天至1年的保障期限,乘坐飞机、火车(含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汽车、轮船等,一旦出现意外均可获得保险赔偿,航空意外保额为40万~200万元、火车意外保额为30万元、轮船意外保额为30万元、汽车意外保额为2万元。
目前,市场上很多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保障期为1年的固定期限的,也有投保人随意选择期限的,最短期限为1天。业内人士建议购买保障期限为1年的意外保障,除了旅行中享受意外保障,在日常生活中同样享有相同的保险保障,而且价格相对来说,优惠较多。
出差频繁可买综合意外险
元旦小假期到来,陈小姐早早就订好了去三亚旅行的机票,在线购买机票时有一项单独20元的保险选项,因为平时没有购买保险的习惯,陈小姐毫不犹豫地多加了20元购买了保额为100万元的航意险。通过网上保单查询,陈小姐了解到,自己所付的20元保费当中不止包含了10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还包含了一个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据介绍,陈小姐是一个平均一个月就要出差一次的白领,基本每次出行前她都会为自己单独附加一份航意险。而保险专家在了解陈小姐的案例之后告诉记者,事实上,陈小姐完全不必要每次飞行都单独购买一份航意险, “以陈小姐每次单独购买一份航意险为例,一年12次飞行每次20元则需额外支付240元,而每次保障的内容都是单次航班,而同样的价格则可以购买一年期的综合交通意外险,不仅包括了百万元保额的航空意外,还有公共交通工具和私家车所导致的意外,比陈小姐单独购买要更加划算。”
专家建议,不同保险期限和不同的保障内容适合不同的人群,对于部分消费者而言,如果一年出行的次数不多,完全可以选择单独的航意险,平时购买一些意外伤害保险即可;而像陈小姐那样的“空中飞人”,一年期的“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则比较适合。
投保意外险留心“四细节”
通常,意外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四种。消费者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等级给付一定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一般含有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两种医疗报销责任。而由于突发性疾病或中暑导致的伤害,不在意外险的责任范围内。
按保障范围划分,意外险可分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为乘坐商业运营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医疗、身故以及残疾等;旅游意外险主要为旅游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意外医疗、身故以及残疾等,而综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
了解合同条款
客户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责任免除、保险期限、理赔手续、有无就诊医院限制、免赔额是多少、按什么比例报销等,并明确自己是否属于职业高危人士。对于职业危险系数较高的人群,保险公司会加费或拒保。
意外事故发生后,投保客户应及时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等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理赔申请,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若保单找不到,不影响保单合同效力。只要保单处于有效状态,在办理索赔手续前办理补发保险单手续就可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