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暗藏的十大“陷阱”

 所属分类:  2013-7-28 22:34:08    加入收藏
明明已上全线,可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以“无责免赔”为条件拒绝全额理赔。按理,除“交强险”外,车辆损失险是汽车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之一,当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理应得到赔付,然而,却有人告悉,“无责免赔”已成为了车险中的潜规则。同时间,另一种种被称之为“霸王条款”的理赔合同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车险中暗藏的十大陷阱

  为了谨防陷阱,车主投保后如果出险,可能遭遇的“无责免赔”条款远非一条,对此,车主除了需明确车险投保中哪些是不赔之外,还应明确自己哪些车险是适合购买的。据悉,大部分保险公司对于车险投保人至少有十大“不赔”。

  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赶时间嫌麻烦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车主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撞到“自家人”的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同理,车辆之间互碰,如果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则不能互为三者,根据条款规定不赔,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被车内物品“误伤”的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撞击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轮胎、音响等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如果车辆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走,车主只能自担损失。

  私自改装的部件损坏的不赔

  不少车主会在买车后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等等,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私自加装设备受到损失的,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车主需要为自己加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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