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兰从天降砸中豪车 车主违背协议花掉全部押金
吊兰从天降砸中豪车
刘女士家住在6楼,家中阳台一直挂着一盆吊兰,从来没出过问题。12月1日下午2时左右,刘女士在单位接到父亲电话,称家中阳台的吊兰掉到楼下,砸中了停放在楼下的一辆车。刘女士的父亲80多岁了,急得声音都有些颤抖。刘女士一听也急了,赶紧回到位于迎客广场附近的家中。“赶回家时,车主已经到现场了,一群人围着被砸的车,议论纷纷,对于是谁家的花盆掉下来的,围观者似乎还不清楚。”刘女士主动站出来,表示花盆是自己家的,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她开始跟车主协商赔偿事宜。
被砸中的车是一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掉下的花盆不偏不倚,正砸中车子的天窗,又碰碎了左前侧玻璃。车主洪先生向刘女士索赔5万元,刘女士觉得这简直是“天价”,没答应。于是,双方商议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刘女士除了完全赔付洪先生全部修车费用外,再另付其2000元赔偿。达成协议以后,刘女士给了对方2000元,双方一起来到后盐附近一家4s店,将该车拖到店里定损修理。
车主违背协议花掉全部押金
4s店的维修师傅给该车定损为2.5万元,但需要先交付3万元押金。刘女士一听就慌了,自己实在没有这么多钱,只能叫来侄子,借钱把押金付了。刘女士拿着押金回执单和付款收据直接回家了。第二天,刘女士来到4s店准备把剩下的5000元现金取走时,发现事情不对劲。车主洪先生私自决定更换了车门,用掉了自己多出来的那5000元钱。
记者从4s店了解到,该车被砸后,左侧车门并没有损坏,根本不需要更换,而更换一个车门需要1.2万元。该车车主自己支付了7000元,并用掉了刘女士押金里多出的5000元,将车门更换后便离开了。
押金单写车主名要不回余款
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找到4s店要求其归还剩余押金时遭到拒绝,原因是她手上的押金回执单显示的是车主的姓名,刘女士无权取回押金。“填单时我问过4s店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他们强调这是规定,必须写车主姓名。”刘女士拿着那份写着车主姓名的回执单委屈地说,虽然手里还有写着自己姓名的付款收据为证,但却无法从4s店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记者试图通过4s店联系车主洪先生,可店员表示“没有车主联系方式”。“做事情得勇于承担。”刘女士说,当初自家的吊兰砸到车时,自己并没有抵赖,而是马上积极解决。如果说,修车钱不够,双方可以再协商,可车主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实在让她难以接受。她表示,自己记得车牌号,希望车主能主动联系自己或4s店,将事情按协议解决,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马上评
有些道理连娃娃都懂得,可偏偏有人不去遵循,譬如诚信。花盆砸了你的车,花的主人站了出来,她向前走出了诚信,而车主却偏偏背离良序公德,他昧下了5000元钱,却伤了自己的形象,试想身边人若得知他如此行为,那他将失去更多的信任和机会,这些都是用钱无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