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上牌车辆出意外,不能获赔

 所属分类:  2013-7-31 20:04:56    加入收藏
 很多消费者在购车后就一直在等待提车的那天,可是作为消费者你是否知道,在提车的那天可能有问题的存在,在提车上路时还要多留心眼。

  典型案例

  撞人后第二天保险才生效

  2007年5月28日,蒋先生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轿车一辆,当日下午支付了25.73万元,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手续的费用,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第二天,销售公司代蒋先生在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车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自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止。殊不知,蒋先生却在29日下午驾驶新车至中山环线以内永兴小马路永兴路口处,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蒋先生负全部责任。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造成了损失,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4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但双方对销售公司何时需办妥投保手续并没有作出约定,销售公司也未承诺过保险合同何时生效,蒋先生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蒋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承诺保险合同于2007年5月29日凌晨零时生效的观点不予采信。

  虽然双方对何时办妥投保手续并未作过约定,但销售公司按交易习惯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代办投保手续予以完成,以保护购车人的利益。蒋先生在没有明确得到保险合同何时生效的前提下,仍然驾驶刚购买的新车至临时移动证禁止的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自身存在过错。

  记者调查

  新车发生碰擦,保险还未生效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这种情况主要在通过经销商办理保险时容易产生,一般消费者的理解就是4s店在帮我办理保险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保险的生效时间,应该确保在提车当天就能生效。实际上,这是消费者误解了办理保险的流程,一般来说,到保险公司办理车险需要提供车辆购买的相关证明,很多4s店在购车时并没有现车,无法提前办理相关保险,只有等车到,办理了相关证明后才能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

  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律师表示,消费者在委托4s店办理车险的时候应该明确告知4s店,保险应该在提车当天生效,如果4s店表示无法办理时,消费者可以让4s店先去办理车险,然后自己到相关的保险公司更改保险生效日期。目前,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生效日期的更改。

  未上牌车辆出意外,不能获赔

  另一种情况就是新车在购买时还没有上牌,在路上行驶时就发生意外,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提车回家或者开车上牌的过程中。消费者由于驾驶技巧不熟练而导致。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上牌车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律师建议,最好的方法就是委托4s店上牌,这样可以规避很多风险,或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与保险公司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不过,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具体执行条款的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公司可根据“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这一约定,对没有牌照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一旦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还是可以给与赔偿的。因此,一方面需要了解投保公司保险条款中有无这样的责任免除条款;另一方面,如果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这样的责任免除条款,在投保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告知爱车还没有领取牌照这个事实,最好在投保单的特别约定栏注明这个事实,此时保险公司如果接受了您的投保申请,并以此出具了保险单,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对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


2013年4月15日

无过失责任险 担负什么责任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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