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电动车买盗抢险 现在还不行
3000多元的电动车被盗,他想起了两年前的那份保单……拉萨广角:3000多元电动车被盗想给电动车买盗抢险 现在还不行
索朗次仁老人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花3000多元钱买了一辆电动车,前一阵子被偷了。我记得2010年给车子上临时牌照时,购买了300元钱的保险,但我不知道那保险的作用是什么,是否车子被盗也在当时投保的理赔范围之内?”索朗次仁说。
交了300元“第三者责任险”
但不清楚有什么作用
索朗次仁老人介绍,他的电动车是在2010年6月购买的。“当时公安、工商和质监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驱动二轮、三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电动车必须在2010年8月30日前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有效期为2年的临时牌照。” 索朗次仁说,他的电动车也办理了临时牌照,而且按照要求缴纳了300元钱的保险费。但他并不知道,300元的保险费有何作用,也一直没有将事情放在心上。
今年3月4日,索朗次仁的电动车被盗,至今没有找到。这时,他想起了当时所缴纳的300元钱保险。“当时交保险费时并没有询问保险公司我所购买的险种有什么作用,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对我作出解释。现在车子被偷了,是否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索朗次仁问。
索朗次仁随后拿出当时投保的单据,记者看到保险单注明险种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中国人保车险公司。
保险单据
未明示险种作用
索朗次仁说,除了有一张保险单和收费发票外,并没有相关资料告诉他所投的险种有何作用,保险公司单背面也没有相关说明。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人保财险公司北京西路营业厅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介绍,第三者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索朗次仁老人的电动车被盗不属于理赔范围。
对于索朗次仁老人所说,投保时工作人员并未对他进行解释险种的作用,而保单上也没有进行说明一事。工作人员称,由于电动车上临时牌照是车辆管理部门临时要求,保单也是临时印制,所以保单上才没有对保险责任进行说明。“正常情况下,当时的办理人员应该会对客户进行说明,但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
更想买盗抢险
一些市民对300元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是很理解,在北京中路,正骑着一辆带有临时牌照电动车的市民质疑:买辆电动车才两三千元,上个临时牌照就需要300元,是否有点贵了?而且电动车很容易被盗,但电动车却没有盗抢险。
对此,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电动车车主一般以低收入人群为主,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人后可能没有赔偿能力,因此要求车主必须购买第三方责任险。而且2010年办理临时牌照后,就再也没有为电动车办理过相关手续。
记者随后联系到人保财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负责人普布次仁,“电动自行车介于自行车和机动车之间,目前只有第三者责任险的险种,而盗抢险并没有应用在电动车上。”普布次仁说,电动车保险混乱,也和目前市场电动车管理情况复杂有关。
索朗次仁出示两年前投保的相关单据。
2013年2月17日
国内汽车巨头成立属于自己的车险公司—“鑫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