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4S店双方拉抬价格,互赠商业利益

 所属分类:  2013-8-3 14:58:43    加入收藏
据披露,一些保险公司定损人员联合4S店,进行价格虚高的定损,修车后,4S店给定损人员好处费,这已是保险行业的潜规则。

     北京的傅先生在一家4S店修理自己的车多年,认为那里的收费价格虽高,但修车技术、配件质量毕竟是一流的。然而,不久前的几次亲身经历,让他意识到4S店所谓的“优质优价”,原来掩盖着不少“猫腻”。

  双方拉抬价格,互赠商业利益

  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监会几年前就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销售方的佣金不能超过10%。然而,保险公司与4S店之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他们已经找到了“对策”。

  2012年底前,傅先生在北京西二环附近并线时速度过快,与一辆奥迪1.8T发生了剐蹭,交警问如何处理时,傅先生表示愿承担全责,并提出由对方来指定修车厂维修。

  本来,傅先生也开了一辆奥迪车,剐蹭后送到一家普通修理厂维修,价格不到2000元。而对方的奥迪车送到一家名为“亚之杰”的4S修理厂修理时,一位平安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打电话来说,对方的车险定损金额为6000元。

  傅先生惊讶地问:“你是我的保险公司定损员,为何不向着保险公司少定一些,反而向着4S店往高里定?”这位定损员回答:叶子板更换将近2000元,小灯更换多少钱,大灯受损多少钱,如此等等。而傅先生的印象,就是剐蹭了小车右前方很小的部位。

  鉴于定损员这样的行为,傅先生邀请了一位有经验的汽修师傅一同前往这家4S店,要求查看对方汽车的受损情况。结果这位定损员说,经过当事人同意,叶子板可以不换,加上其他方面的优惠,可以减少2000元维修费用。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保险公司与4S店之间确有利益输送,原因是4S店既修车又卖新车,保险公司讨好4S店,可以获得更多的车险保单。为此,理赔定价高一些,保险公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声称原厂配件,实际上有猫腻

  4S店系统内部规定,不允许各自到市场上购买零配件,也不允许将原厂配售的零配件外卖,一经发现予以重罚,甚至取消4S店资格。

  可是,一位在北京西郊配件城修车的迟先生对记者说,有一天他的奔驰S级(报价 图片 参数)500型汽车减震器坏了,在保险公司定损员陪同下,将汽车送到一家名为“金冠”的4S店进行定损及维修。“4S店的修理人员检查了汽车后表示,两个前减震器都要更换。一算账,总共费用3.8万元,其中前减震器的单价为1.5万元。”

2012年12月30日

司机醉酒开车将行人撞死,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家人死亡赔偿金11万元
     今年6月14日20时15分,市民谢某醉酒后驾驶轿车沿烟台开发区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与行人何某相撞,致何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认定,谢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该车已交纳交强险保险金,责任赔偿限额中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谢某与保险公司就理赔问题产生纠纷,谢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谢某未向他们报案,出险时是否存在交强险拒赔的情况均无法查证。另外,交强险条例明确规定驾驶员醉酒驾车为交强险的除外责任。 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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