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在拟立交强险缴纳新规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要求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而目前广东地方税务局已在广东保监局的协助下拟定细则,拟在销售交强险时捆绑车船税,如在购买交强险时拒交车船税,车主或将无法获得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
拒交车船税无法获得保单
车船税一般都是由车主自己到归属地的税局去办理登记后,再到指定的银行去交纳,但是,对于这个税种,很多车主都会忽略,从而导致滞纳金的产生。
在新的车船税政策实施后,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要求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而目前广东地方税务局已在广东保监局的协助下拟定细则,拟在销售交强险时捆绑车船税,如在购买交强险时拒交车船税,车主或将无法获得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
据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地税局正在制定相关执行规定,细则公布后就在全省推广。而广东省地税的有关负责人称,细则公布尚无时间表。
捆绑后可为车主提供便捷
对于以上情况,汽车专业人士张小军认为此举大大方便了车主。以往是车行代车主去税局登记,然后去银行交纳,而每一年就都需车主自己去银行交纳。但捆绑后,车主就可以省去这个环节。
“我就希望能做到捆绑交纳,我经常忘记每年还要交这个税费,但是保险我每一年都要买,所以这个税种与保险捆绑,对我来说就不用花时间去银行缴纳了”。车主黄艳表示。
“其实很多地方都实施了,而且这是利民的一项政策,因此,我们都很鼓励这样结合来收取费用,对于车行也好,车主也好,再或是税务部分,都是一件好事”。汽车专业人士尹宏灯称。
上海大众鸿燕车行市场部总监王桂茹表示,目前因为车船税缴纳没有强制性措施,不少车主对车船税的缴纳不上心,导致拖延或忘记缴纳产生滞纳金时有发生。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偿”条款备受车主们非议:明明是别人撞了我,我还要先赔他400元,这是什么道理?!此外,广州为解决小碰撞造成大堵车而于去年12月25日起实施的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因为不够便民,事主接受率仅占17%。昨日(24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止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六大新举措,以平息争议、提高“快处快赔”采用率。
交强险“无责赔付”条款成最大阻力
实施8个月轻微事故仅17%采用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8月21日,“快处快赔”实施8个月来,仅有23557宗轻微交通事故真正“快处快赔”,并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而没有依法履行立即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义务的事故则高达71452宗,当事人宁愿被交警处罚。而省保险业协会负责人坦承,“快处快赔”个案只占广州轻微事故总数的17.1%。
据了解,广州出台快处快赔措施,很多人都抱着赞赏的态度,却因为服务点太少(全市仅6家)、交通事故协议书取用不易等原因背上“不便民”的指责,影响了采用率。
而阻碍“快处快赔”顺利践诺的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条款。条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承保公司应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和财产损失4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体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很多机动车车主表示难以接受。
新举措
举措1 “快处快赔”服务点增至23家
从今天开始,广州保险业依照每区(市)两个服务点的基本布局,将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业务在全市十区二市全面推开,新增快速理赔服务点17家,加上去年成立的6个,目前共有23个快速理赔服务点,仅南沙区因无合适厂家暂未设服务点。据悉,23家服务点的选择既要满足覆盖区域广,又要尽可能位于交通便利的主干道旁,而且均为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或4S店,可确保保险服务品质。
举措2 “无责赔付”400元不再由无责方垫付
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及时推出了交强险全责方承保公司代无责方垫付制度。该项制度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协作,由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无责方当事人的无过错400元赔偿款,然后再由无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与有责方承保的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使保险理赔过程更加人性化和高效率。
举措3 五大途径方便车主获取《交通事故协议书》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广州市所有保险公司在车主采办交强险或贸易机动车保险时,与保险单证一起为每辆机动车免费提供2份《交通事故协议书》,供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使用。同时,每名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索赔的车主,也可以在理赔点领取《交通事故协议书》。市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协议书》在广州金盾网上公布,供车主和驾驶员在网上下载打印并使用,在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车管、事故处理窗口均提供《协议书》,交警在日常巡逻执法中也会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