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被出险” 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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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7 1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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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李先生前段时间发现一件蹊跷的事情,自己一辆从来没有出险过的车子,在准备续保的时候,发现车子居然已经“被出险”两次了,保费高达1.6万多元。
据车主李先生介绍,他的车子是一辆轿车,车牌号为“闽A97××N”,前年上过保险后,车子一年没有出险过。2011年12月20日,李先生的车子保险到期了,于是他来到4S店,想委托店里的驻点保险公司办理续保。
由于一年没有出险过,所以李先生以为自己可以享受打折的优惠。没想到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李先生在2011年6月9日和6月16日车辆出险了两次,一次是在台江群升国际附近,一次是在南江滨大道,共计保费1.6万多元。如果续保,保费不但没有优惠,而且还要上涨不少。
这下李先生纳闷了,于是他找人去查询了一下,发觉登记出险的车辆是一辆越野车,跟他的完全不一样。李先生以为车子被人套牌,可是仔细观察发现,这辆车子的车牌号为“闽A79××N”,跟他的车牌号非常相似,于是他拨打968111向本报反映了这个情况。
记者随后联系了李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通过福州的保险信息交互平台查询到的出险记录,登记出险的是福州另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记者从这家保险公司获悉,是工作人员录入失误,将两车的车牌号混淆了,把越野车的出险记录登记到了李先生的轿车上。
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业务受理方便,出险信息一旦登记到系统中,会自动生成保存。今后如果同一辆车再次出险,将会自动沿用之前登记的信息,而无须重复输入,但是如果第一次输入的信息出错,后面一系列的出险都会出错。
同时,该负责人也坦言,这种错误是极为罕见的,也属于重大责任事故。
目前,该保险公司已经对录入责任人进行调查,并且跟车主李先生取得了联系,协商处理事宜。
盗抢险: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保险车辆。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包括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查看全文>> 举例: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投保B保险公司。都有责任、只有车损、损失都不超2000元。
在没有实行“互碰自赔”之前,两车发生碰撞后,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各方保险公司要对事故对方的车辆进行定损,本方车主垫付对方车辆的修车款项后,再向本方保险公司索赔,理赔流程和手续较为复杂。而如果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2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各事故方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从而减少了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的情况,能够体会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例如,同一起两...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6日
鼎和保险广西分公司实现了规模和效益双收
2011年,鼎和保险广西分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6%,同比增长39%,车险和非车险险种结构占比45∶55,应收保费 率0.02%,业绩在系统内名列前茅.
开业两年半以来,鼎和保险广西分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充分依托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整体优势资源,全面构建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针对公司新,小的特色,把工作重点放在狠抓服务管理上,以细致周到的服务占领市场,赢取客户.目前该公司已连续两年盈利, 实现了规模和效益双收....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专家提醒保险“批改”无需任何费用 如果车辆过户没有办理相关的保险过户手续,原被保险人不再拥有车辆使用权,因此失去保险利益。而新车主并不是被保险人,所以不能基于原来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保险相关规定,二手车过户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据其介绍,保险的过户手续其实非常简单,为避免保险失效,建议进行过户的车主,应及时进行保险过户。新车主在领取新的行驶证后,连同旧保单和本人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保险“批单”更改后,即完成保单的过户。办理手续当场办理完毕,更改后的保险将在次日凌晨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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