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会理赔的范围大盘点
“交强险”不会理赔的范围: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水、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4、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车辆损失险”也是我们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常用的保险之一,从字面上看来,车辆只要有损失就得到索赔,其实不然,这条保险细则里列举了大量的保险公司免责条例,当然有些情况的发生概率是极低,比如像“战争、自然灾害、核辐射”等。
第三责任险也是每年都要购买的重要商业险之一。
在这里提醒您要主要,此项商业保险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用车情况来决定,如果您是新手司机或是经常行驶在交通状况较为复杂的地区建议您把这个保险的赔偿限额适当提高,以防万一。此外,“第三者责任险”也是有免责条例的,斯巴鲁车主们都知道,在中国境内所售斯巴鲁汽车除SUBARU BRZ外,其他车型均为全时四驱,车辆所提供的牵引力是非常可观的,也许您会遇到向您求助的亲朋好友,请求您帮忙拖拽抛锚的车辆,这时您可要注意了,“第三者责任险”里有这么一条免责声明,“牵引其他未投保较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发生了任何事故是不负责赔偿的,所以遇见此类事件您不仅要量力而为,还应当了解清楚对方车辆是否上有“交强险”,把可能产生的纷争或风险预先排除。
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基本险)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一般来说,附加险所交的保险费比较少,但它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险种。
附加险的效力在时间上从属于主险。如果主险的效力中止了,那么附加险的效力也就中止了。主险失去效力的情况很多,这使得依附其上的附加险显得不太"牢靠"。有一位林女士买了重大疾病险,并附加了其它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后来她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了重疾保险金,不久便通知林女士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重疾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林女士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但是,有一小部分附加险还是能在主险失效后而独立存在。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妨问清楚代理人附加险是否能在主险失效后继续有效。
一些产品虽然是附加险,但重要性不容小觑。人们要正确对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然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曾经买了一份两全保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医疗方面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是一年期的,每年保证续保。后来王先生不准备要这份附加险了,但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他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存入了主险的保费,而保险公司则是按有附加险来扣款的,结果因为费用不足,扣款没有成功。幸好王先生及时发现,不然保单效力就受到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