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发生车损 保险公司不必承担

 所属分类:  2013-8-13 18:56:21    加入收藏
8月22日,绍兴人保财险理赔中心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不必承担一起宝马车由于路面不平导致的车损28567元。

  该宝马车是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发生车损的。绍兴人保财险理赔中心查勘后确定损失28567元,但根据4S店确定的出险原因是“车辆颠簸导致右前避震器脱开与避震座相撞造成”,不属保险责任,予以拒赔。 后被保险人向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付,公司诉讼代理人通过正确引用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等证据,说明该车出险原因不属保险条款中列明的“碰撞”“坠落”等责任,并已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得到法官采信。一审法院认定:保险车辆系由颠簸引起车损,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已就条款内容和免责事项告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拒赔有理。被保险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2月2日

车辆没有年检的车不赔
    没有年检的车不赔 成都吕先生136****4996:2005年12月我买了辆轿车,06年底,结婚、换工作等一系列的事情忙得我晕头转向。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我就第一时间向投保的华泰保险公司报案,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车没有年检,这种情况不能赔偿,我想问是不是真的有这个规定?我的损失是不是就无法弥补了? 车友会保险专家蒋泽琳:在保险合同中有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那么吕先生的车是属于年检过期的车辆,保险公司确实不能赔偿。在此提醒...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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