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利益链条 打击车险骗保

 所属分类:  2013-8-14 17:23:51    加入收藏

案犯判1年半至11年徒刑 骗保奥秘是“伤上加伤”

  车子出了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是自然不过的事。然而,有些人却从中“嗅”出了“商机”,动起了骗保的歪脑筋。

  4月13日,沈阳市公安局和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开展“2012年大户保险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

  “摆现场”团伙骗保 最高被判11年

  2010年7月,沈阳市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中心就曾接到举报,投保车辆辽A26×××与三者车辽A1B×××在五里河公园内剐碰,造成三者车撞树严重损坏,三者车辆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承保保险公司怀疑三者车辆车主涉嫌保险诈骗,拒绝赔付。

  经核查,确认此起事故为人为摆设的假现场,涉嫌保险诈骗。同时,还发现该车在2010年曾经多次出险,索赔数额高达10万余元。不久,该车驾驶员冯某被抓获,交代了伙同他人多次制造虚假现场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

  在审理此案中,民警发现一辆宝马车肇事获赔59000余元,经对现场照片反复分析比照,该起事故应系伪造。由此,警方破获了三个团伙所组成的特大犯罪团伙,追捕2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今年,沈河区法院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一年半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手法愈加隐蔽 调查难度加大

  沈阳某财险公司理赔部门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一些车主眼见保险即将到期,与修理厂合谋伪造事故,来“赚回”保险费。修理厂派人故意把车往墙上或护栏上撞,扩大创伤面,这样,一方赚到了保险费,一方从修理中牟取利益,彼此心照不宣。

  尤其是沈阳市启动快速理赔后,一般车损事故可以用快速处理办法,这也让一些不法之徒有机可乘。“上次有两辆车的主人报案说剐擦了,要理赔。经过查勘,伤痕明显是老的。像这种情况不在少数,有些伤痕制造得非常逼真,这就要求查勘员必须火眼金睛的辨别真假。”

  曾在塔湾一家修理厂工作的修理工梁先生向记者道出了骗保的奥秘:就是伤上加伤,将小伤弄成大伤。当然撞击的力度、角度都要掌握“火候”,太过了也不行,一般是夜晚找个僻静的地方撞墙,还要注意避开摄像头。“出事”最好是保险到期前一个月以上,事先将下一年度的保费续上,这样还可避免保费上浮。

  斩断利益链条 打击车险骗保

  2010年2月,商业车险理赔信息全省联网查询,并开始实行出现次数与保费挂钩,如果一年中出险超过6次,可能会被拒保。

  沈阳市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中心同时成立,目前,已受理涉嫌诈骗案件87件,打骗中心初查65件,移送公安经侦支队52件,破获保险诈骗案件45件,先后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9名,避免经济损失1069万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近250万元。

  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鄂继怀表示,今年沈阳将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打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被盗抢假案、假现场,骗取保险赔偿金;勾结汽车修理厂,故意扩大损失,进行超额索赔;伪造事故认定书,违章印章、提供虚假证明进行索赔;故意纵火进行保险诈骗等重大犯罪行为。沈阳市公安局保险诈骗犯罪举报电话:23105915

201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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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损失不赔   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损害的定损标准。车险条款会有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虽然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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