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泄露的车险案例

 所属分类:  2013-8-18 12:30:52    加入收藏

买车时,在车行里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等个人材料,近日频频收到推销保险的电话。较真的市民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涉嫌的车行立案。记者调查20位市民,有17人遭遇过个人信息被违法透露的事情,对此,多数人嫌麻烦,并没有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事例1

  车险推销电话找上门

  “王先生,我们是北京的一家保险公司,在青岛当地设有分公司。您的车险将于6月底到期了,正好我们公司有一次专门针对您这款车的优惠活动,您是否有意愿在我们公司保险呢?”连日来,家住李沧区的王先生屡屡接到类似电话。

  这几个保险商是怎么知道自己电话的呢?在王先生的追问下,有几个保险商对此不作直接回答,但有两个保险商透露是从车行得到王先生的个人信息。

  事例2

  车牌刚到手就有电话来

  昨天,青岛网友“悠悠我在”在微博上透露,自己的车牌号到销售顾问手里才一分钟,一个操南方口音的手机号码为18846086492的男士来电话说自己是车管所的,“他在电话中说,我的小排量享受国税补贴,让我拨打010-56189217按电话指导办理。我不知如何投诉,只能借助万能的微博让大家少受骗。”另一位网友介绍说,自己上午从网上拍到了车牌号,下午就有人打电话来,说可以办理退税,“现在消息泄漏的太快了。”这位网友说,给他打电话的号码是济南的。

  维权

  向工商部门投诉车行

  王先生是去年在李沧区黑龙江中路一知名合资品牌代理商那里买的车。购车时提供了详细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除此之外,王先生没有将上述信息透露给任何人,“这突然冒出来的电话邀请,肯定是得到我去年买车时留下的电话无疑了。”不堪骚扰之下,王先生投诉到了工商部门,希望能讨个说法。

  目前工商李沧分局虎山路工商所已经介入调查。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如果车行构成泄密的话,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姓名、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情况、居住地址、身份特征、健康状况、收入及财产状况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消费者或者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对于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消费者的信息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的,工商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调查

  20人中17个隐私被卖过

  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随机采访了20岁到60岁的20位市民,每十岁为一个年龄段,每个年龄段各5人,从事的职业不同。其中,有17位市民都曾莫名其妙地被电话骚扰过,尤其以推销人身保险或汽车保险的电话居多。

  今年4月,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联合30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通过评审,目前正在报批国家标准。这是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关于个人信息立法后又一个保护公民隐私的文件。

2013年3月12日

什么时候投保交强险更合适
     从2月1日起,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新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将同步上市,投保人可以享受到二者费率双双下调带来的“让利”。   新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将从原先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与此同时,42个车型中的16个将进行费率下调,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原先的1050元/年降为950元/年。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平均降费幅度为10%左右。   受益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提高,与之相配套的商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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