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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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8 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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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监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业务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在承保前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凡保险金额超过1.5亿元或年保险费超过40万元的非车险业务,以及投保数量超过50台的车险业务,在承保前必须将投标书副本、报价文件或详细承保条件上报湖北保监局。
这份按照保险相关法规规定和治理商业贿赂要求出台的《通知》,全面梳理了湖北保监局成立5年多来财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的重点环节,系统地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共涉及财产保险公司单证管理、条款费率、手续费与佣金、财务核算、理赔服务和宣传培训等9个易发生违规行为的领域。
湖北保监局将重点监管保险机构退保费、手续费、宣传费和应收保费四类费用支出环节,以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严禁以虚假批单退费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支付返还、回扣等其他非法利益;严禁以代理手续费、业务宣传费等名目,向招标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支付不当利益。
《通知》还规定,凡超过承保能力、依法应办理再保险的大型商业保险项目,在未落实再保险的情况下,不得对外报价或承保。对保险机构违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业务的,湖北保监局除了依法对违规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外,还将追究省级分公司的领导责任。2013年5月18日
老旧车买保险不易 车主觉得不是滋味 车主觉得不是滋味
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强调商业利益,对于车辆限制购买没有什么不对,“保险合同本身就是一份商业合同,总得双方都愿意吧”,一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说,“监管机构也管不了这种行为”。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从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当然不应当拒保,聪明的做法是从经营角度考虑可以适当提高费率。
但一位保险公司的车险负责人称,费率提多了,车主不接受。费率提得少又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干脆不保了。
有的车主觉得不是滋味儿。既然车没到国家规定的报废程度,就应该一视同仁。只要消费者提出投保...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