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必须了解保险条款

 所属分类:  2013-8-18 20:32:27    加入收藏
 对于很多刚买车的消费者来说,往往会听从保险工作人员的建议给新车上“全险”,以为这样车辆出现事故就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事实上,购买了汽车全险,并不等于将车放进了保险箱,汽车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保,购买保险,必须了解保险条款。         其实,“全险”只是一些保险营销人员迎合车主的“全保”概念,为了吸引客户,杜撰的一个模糊概念。车险销售人员向车主们推荐的“全险”,只包含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险种。         模糊的汽车全险概念“自己的车子是在二级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的,当时以为经销商赠送的全险能够保车辆所有遇到的问题,但今年车子涉水二次启动后发动机出现了问题,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一位遭遇汽车全险概念陷阱的吴先生说,所谓的全险并非包赔一切,而且“全险”背后还有一系列的免责条款。         据了解,全险一般是一些经销商和二级经销商在卖车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捆绑”推销的一种手段。即便是所谓的“全险”,各家公司的内容也不相同。有的多达9种,有的仅有5种。业内人士提醒,“全险”并不是“全部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车主还是应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关键险种为妥。         像平安保险公司没有涉水险,如果发动机不二次发动,才可以走车损险赔偿。但是车主在上保险的时候,几乎不会了解这一点。而在发动机进水后,如果二次发动,就等于丧失了索赔的权利。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保险人员并不会特意向消费者介绍有关免责条款,另一方面,由于保险条款冗长而复杂,很多车主上完车险,就将保单扔到一边,很少阅读全部保险条款。         认清资质谨慎投保在市场上,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全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包括酒后驾车、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近二十个项目保险公司都可以拒赔,远远超过“全险”提供的59种项目。而且所赠送的保险一般为指定保险公司,而这类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内属于“小众”,此类保险公司良莠不齐,在理赔方面往往会有“折扣”.         据了解,有些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购买的保险往往会遭遇转手,因为汽车二级经销商没有代理保险的资质,实际与购车者签合同的还是保险公司。这样一来,合同签订的过程看起来合法合规,但因误导消费者的却是二手经销商,导致无从处罚保险公司。故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要多留一个心眼。         业内人士表示,汽车销售、保险公司等卖方其实是利益共同体,误导行为虽是汽车销售方所做,保险公司也应向汽车销售方核实、对购车者提醒,若没做到,应当进行处罚。

2013年7月26日

车险保险公司拒赔情况很多,汽车保险拒赔理由有哪些呢?
    情况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情况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身有部分车漆脱落或腐蚀,保险公司是否又能索赔?同样的,由于没有责任方,当爱车无辜被划,保险公司是很难赔付全款的,也就是说,当车主无法找到肇事者时,只能得到7成索赔。而关于车身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外表损失,保险公司会称之为自然损坏,不予赔偿的。 情况三:高温时节遇上爆胎 由于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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