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车买车险约定生效时间便于操作
车主陈先生前几天和朋友聊天,一位保险公司的兄弟提醒大家,交强险是即时生效,并非次日生效 ,投保时记得给业务员要求生效时间。陈先生随后翻看了自己的保单,保险期间写的正是“零时”起算。
按照保监会规定,交强险为“即时生效”。遗憾的是,很多车主并不清楚这一规定。保险公司为了便于操作,往往将交强险与商业车险的生效时间统一为“次日生效”。这一规定对新车的车险投保人来说,毫无疑问面临一段“真空期”。
交强险“即时生效”
交强险到底什么时候生效?有人拨打了中国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产险等财险公司的客服热线。
中国人保“360542”号话务员说:“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一样,都是第二天凌晨生效。也就是说必须过了投保当天晚上12点。如果在此之前出险,是没有保险保障的。”
太平洋车险“66828”号客服则表示,如果你要求交强险即时生效,可以即时生效。但是如果没作特别要求,太平洋财险则默认车主的保单于次日凌晨生效。
平安财险客服人员表示,新车交强险一般即时生效,车主可以和具体办理车险业务的业务员进行商定。
约定生效时间便于操作
“车主交了保费,保险公司收了钱,意味着双方从这一刻起就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怎能将 真空期 设置为免责期呢?”不少车主建议,商业险应该仿照交强险,采用保单“即时生效”的方式。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保险公司长期热衷于“次日生效”条款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险营销专员表示,从投保程序而言,保单即时生效,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这样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
“假如车主投保想即时生效,保险公司就得核查他在投保时间前有无事故。约定生效时间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保单统一以零时起算,可以省去查证事故发生时间与具体投保时间的比对。”该员工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都是以投保日次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间的合同,毕竟在合同零时生效前“事不关己”,谁又愿为“即时生效”操心呢?
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外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投保人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已产生保险责任。一旦收取了保费,保险责任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有效。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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