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呢?

 所属分类:  2013-8-26 19:47:22    加入收藏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大家都知道买新车都需要交纳一笔可观的车辆购置税,那么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呢?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按7.5%计算)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前购置税率为7.5%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例: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到岸价格4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39元。计算过程为:a.应纳关税=关税价格×关税税率=400000×50%=200000元;b.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00000+200000)÷(1-8%)=652173.91元;c.应纳税额=652173.91×10%=65217.39元

车辆购置税与车主投保车险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车辆购置税越高,车主最终支付的保费也可能会越高。为避免多交保费,车主一方面可以购买小排量车,这样在车辆购置税方面有一定幅度的优惠;另一方面可以寻找更经济实惠的投保方式。

2013年5月29日

交强险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
    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 目前实行的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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