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投保的注意事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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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7 13: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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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保险】关于
汽车保险投保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
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
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2012年8月4日
汽车购置税下调在两年前就已经取消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关心则乱,如果不关心,就只会两耳不闻天下事。这句话形容新车车主苏立是再合适不过了。两年前,准备购车的他,对于车辆的任何信息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就连国家对于汽车购置税下调也是熟记于心。谁知道,就在准备付款的档口,家里出事了,买车的钱全部搭进去不说,还欠了几万的外债。于是他再也不提买车之事,只是一心的工作挣钱用来偿还钱的债。还好他够勤奋,经过两年的时光,就让家庭重新富裕起来。
事业开始蒸蒸日上,家庭又恢复到以前的平静安乐。买车再次被提上议程,尤其是一双儿女强烈要求买辆车,好带他们暑假...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4日
深圳商业车险费率在50%至450%间浮动
酝酿已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在深圳有了实质性进展。昨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公布了《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而最受车主关注的是,《意见稿》中加大了车险保费与赔款记录相关系数的浮动区间,并与交通违章情况挂钩,若车主少违章少出险则保费最多可打5折,反之则保费最高可上浮至现行标准的4.5倍。虽然费率改革受到业内欢迎,但多位车险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制度还存在诸多“硬伤”,涉及的多种信息无法共享将导致费率标准厘定“有名无实”。 费率在50...
查看全文>> 保险公司的条文晦涩难懂,这篇文章深入浅出的教你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
(一)车损,第三者
(二)丢车
(三)撞车
(四)索赔
保险条款精解(一)- 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
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9日
投保车险一定要知道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
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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