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无牌照摩托 车险能否理赔

 所属分类:  2013-9-1 16:32:53    加入收藏
湘潭火车东站(以下简称“湘潭东站”)附近被投诉时发“碰瓷”事件,敲诈者故意往他人车上撞,索要赔偿并不准报警。

  11月6日下午,记者在湘潭东站附近暗访,却并没有碰上类似投诉事件。晚上7点,记者准备返回长沙时,在湘潭东站上京珠高速公路前的电厂路口,汽车与一台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拨打110后,一台印有“湘潭市法检医院”并自称是该医院派出的无牌救护车,在5分钟后赶到现场。110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通知湘潭市法检医院救助。而据知情者透露,这正是典型的“钓鱼式”救助。

  撞上无牌照摩托

  11月1日以来,本报连续接到读者投诉,称湘潭东站附近时发“碰瓷”事件。所谓“碰瓷”,是指当事人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的行为。

  一位手机号为“158××××××××”车牌号为“湘C5××××”的湘潭籍司机表示,他们车队一共有十多台车,最近连续遭遇了几起“碰瓷”事件,每次驾车都是离奇地与他人发生碰撞,随后围过来一大群不明身份的男子,要求对被碰撞者进行赔偿。当驾驶员准备报警时,不明身份男子会对驾驶员进行威胁甚至殴打,迫使其“私了”进行赔偿,他们赔偿过几百到几千元的费用。

  11月6日下午,记者驾车在湘潭东站附近转悠了几个小时,并没有碰到类似投诉事件。

  晚上7时许,驾驶员伍先生开车从湘潭东站附近出发,准备上京珠高速返回长沙。

  行驶到离湘潭东站不远的电厂路口,伍先生发现邮箱里的油所剩无几,于是准备到路边的加油站加油。在打右转向灯并踩刹车减速后,汽车缓慢地向右拐,这个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哎呦”。

  伍先生马上熄火下车查看,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斜坐在车子右尾部和一辆无牌男式摩托车旁边,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骑坐在摩托车上。伍先生慌忙问:“受伤没有?”女子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大约20余名不明身份的男子,聚集在摩托车旁边。一名白夹克男子大声对伍先生说,“你开车撞人了,还不赔钱!”伍先生赶紧蹲下身,问那女子,“你受伤没有?受伤赶紧去医院,我的车子买了保险,不要担心花钱。”

  这时,女子站起身来叫道,“哎呦,我的脚痛,头痛,全身都痛!”

  事后根据交警确认,该摩托车无行驶证、无驾驶证。

  医院“火速”救助

  发现情况不对,伍先生慌忙拨打了“110”报警。

  白夹克男子则在一旁挥舞着右手大叫,“还报什么警?分明是你开车撞了人,还不赔钱。”伍先生表示,“车子买了保险,等警察过来划分清楚责任,进行处理更为妥善。”

  更为重要的是,坚持说伍先生开车撞她的女子,事发时斜坐在汽车右尾部与无牌摩托车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是汽车撞击,女子基于撞击力应当是摔在摩托车的右侧,而非摩托车的左侧。

  拨打110大约5分钟后,一台印有“湘潭市法检医院”的无牌救护车,闪烁着警灯来到案发现场,一名女医生下车,女子及白夹克男子要求伍先生马上掏钱,将女子送往医院救治。

  伍先生表示,医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视伤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救治,而且本人可以亲自开车将女子送往医院。同时,伍先生问女医生是谁派来的,她表示是法检医院的,由110指挥中心派来。

  谁派出救护车?

  因责任未划分明确,现场未勘查清楚,伍先生坚持等警察过来再去医院。

  20余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开始骂骂咧咧,三四名男子在白夹克男子的带领下,对伍先生推推搡搡,一名男子友善地将伍先生拉到一边,说“不要报警了,这么小的事情,赔几百块钱算了,闹起来会吃亏。”

  伍先生再次拒绝,不明身份男子继续推搡,把伍先生推到汽车旁,又从汽车旁一直推到救护车旁,一边大声地叫嚷,“你撞了人还不负责任啊?”“调子还蛮高啊!”“信不信我捅死你!”“搞死他!”

  迫于无奈,伍先生被推上救护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在救护车上,伍先生再次拨打110求救,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案发地在哪里。”这让伍先生感到非常奇怪——110派出的救护车在5分钟内就准确地找到了案发地,而110处警却无法找到案发所在地?

  伍先生再次问女医生,“你们是谁派来的?”女医生说,“110。”伍先生问,“那110为什么说她们没有派你们来呢?”女医生一愣,不说话了。伍先生追问,“是谁接的派出电话?”女医生称,“是开车的男司机。”伍先生转向男司机追问,“师傅,是你接的派出电话吗?”男司机没有吭声,拉响救护车警报器。

  在救护车警报声中,救护车行驶了将近20分钟。

  联想到救护车案发后5分钟赶到现场,伍先生假装随意地问女医生,“你们是从法检医院来的吧?”她说,“是。”事后,记者通过查询GPS导航仪发现,从法检医院到案发地附近的湘潭火车东站,最近行驶距离为10余公里。

  也就是说,在周末(11月6日)晚上的车流最高峰时期,印有“湘潭市法检医院”的救护车,用了5分钟时间,经过湘江大桥和10多个红绿灯路口,开到案发所在地的电厂路口。

  办案民警事后表示,即使再快的速度,即使确切知道案发地点,也不可能在10分钟时间内,从湘潭市法检医院门口开车到电厂路口。

  抵达湘潭市法检医院后,伍先生惊讶地发现,原来骑坐在摩托车上的男子,和斜坐在地上后来自己站起来的女子,竟然需要接受担架车协助,否则下不了车。在医院里,随行该女子的一名男子让伍先生到医生处交钱,数额为“先交两三千元钱吧”,伍先生拒绝后,随行男子再次大喊大叫,对伍先生挥舞着手。伍先生惊讶地表示,“轻微伤最多也不过赔1500元,为什么要交这么多钱?应当由伤者先行垫付,在交警确认我的责任大小后再缴纳。”这一说法获得雨湖警方的认可,随行男子方才作罢。

  11月9日9时许,湘潭市岳塘区交警大队谭警官拨打记者电话,要求记者到队里处理事故,并在电话中表示,“基本上没什么费用,就是几百块钱,都是些检测费,没什么药费。”

  被曝“钓鱼式”救助

  11月6日晚,为了打击类似“碰瓷”案件,并保障人身安全,伍先生跟随民警来到案发地斜对面的双马派出所报警做笔录。

  随后,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湘潭个别医院将救护车承包给私人,或者与医院工作人员签订创收协议,救护车必须完成一定的创收任务,然后才能获取高额利润,获取利润在医院和救护车承包人之间按比例分配。

  该知情人士表示,这辆没挂牌照的救护车很可能是私人承包,在高速公路路口等事故易发地游荡,组织人员专门“碰瓷”,或者看到有交通事故发生后,马上赶到现场挑起事端,随后收取高额的施救费用进行“救治”——这就是典型的“钓鱼式施救”。

  该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如果你当场掏了钱,无论多少他们都会花光你的。

  法检医院的反馈

  11月9日,记者来到湘潭市法检医院进行调查。

  湘潭市法检医院医务科刘科长表示,这辆无牌的救护车应当不是她们医院的,医院的车辆都挂有牌照,希望能够提供现场的照片。(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记者表示可以查看“伤者”罗某的病历,确认是哪台车送来了“伤者”。刘科长表示,“病历已经被患者带走了,医院查不到档案。”10点40左右,记者离开刘科长办公室。

  随后,记者假装要为11月6日晚上的罗某缴纳医疗费,发现收费室很快调出了罗某的档案,10点50分左右,记者再次来到刘科长的办公室要求调看“伤者”病历,工作人员说刘科长出去了,等待约10分钟后,记者离开刘科长位于五楼的办公室。而据附近小店老板透露,法检医院只有两台救护车挂了车牌,其余都无牌或遮挡车牌。

  下楼后,记者看到一台遮挡车牌的救护车呼啸而至。

  对于印有“湘潭市法检医院”的无牌救护车,刘科长表示,“如果冒充法检医院车辆进行救护,我们将要报警查处。”而不容否认的是,11月6日晚上,印有“湘潭市法检医院”的救护车驶进医院时,法检医院的保安打手势叫开了挡路的行人,急诊医生安排担架车将两位“伤者”扶上了担架车。

  本报对此事将继续予以关注。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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