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着火楼下遭“水灾” 如何理赔
我们在都邦保险买了财产综合险,楼上发生了火灾,在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进店造成我们店内财产损失,可是都邦保险却不愿理赔,还发来了拒赔通知单,理由是火没烧到我们的店铺。”
记者了解到,隔壁或楼上楼下火灾造成别人财产损失的情况很普遍,就是没有被烧着,消防水的喷洒也会殃及很多人,保险公司都以未直接发生火灾为由拒绝理赔。
不过专业人士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站不住脚,他们可以先赔之后再向火灾发生业主追偿。事实上,在对簿公堂后,很多保险公司最后都赔了,榕城一家公估公司处理过类似案例多达百件。
【事件】楼上着火楼下遭“水灾”
两家店铺都在福州南方建材市场其中一幢大楼的一楼,他们都投保了都邦保险公司的财产综合保险,一家做壁纸,另一家做五金配件,他们楼上的店铺卖的是灯饰。7月11日上午,二楼的灯饰店突然着火,烟非常大,消防员救火大概用了15分钟。虽然火势没有蔓延到一楼,但是消防人员用水救火后,一楼的壁纸店的部分壁纸被消防水淋湿了。五金配件店主就更纳闷了,由于消防栓位于一楼五金店内,消防栓水管的连接口出水导致五金店店内金属商品被淋湿,其中大部分金属品是铁制品,像螺丝这类,遇到水就会生锈。
壁纸店和五金店老板都告诉记者,发生火灾后,他们第一时间帮忙,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当时就担心火势蔓延到一楼。壁纸店老板称,等灭火结束后他才发现墙四角均有水流涌现并引发四个墙面潮湿,导致店内大量壁纸受潮,直接损失达2万到3万元。五金店老板则称,被水泡过的五金配件不好卖,估计此次也损失了1万来元。
不过,两名店主联系保险公司后,保险理赔人员却称:“两家店铺没有发生火灾,楼上火灾导致的消防水淋湿楼下物品,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明明财产损失是二楼火灾造成的,火没有烧到我的店铺,保险公司却不赔,难道我只能希望火烧到自己门口才能理赔。”壁纸店老板何先生直言,他做壁纸批发生意已有8年,这是第二年投保,没想到原本花钱保意外的想法却被保险公司当头一棒,给出的理由也令他无法接受。
目前,壁纸店已收到都邦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而五金店未提出理赔申请,因此也没收到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商户要找楼上赔偿
对于两家店铺的理赔要求,都邦保险公司8月2日中午组织理赔人员再次研究该案例,最终给的答案还是不能赔。
都邦保险福建分公司一位负责人郭先生解释说,按照保险条款和双方保险合同之相关约定,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是保险事故的发生。在此案中,一楼商户作为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并未实际发生(本身未发生火灾,消防灭火也不能算暴雨、台风),只是二楼的着火可能向一楼蔓延,不属条款中的列明保险责任(客户所承保的险种为财产综合险,必须是列明的情况发生才能求偿)。而发生事故的二楼商户并未在都邦保险投保。如果是一楼意外发生火灾,都自然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现在是二楼着火,消防员在灭火过程中造成一楼损失,按照民法侵权的处理原则,应由一楼商户向侵害方、也就是二楼火灾的责任人索赔,二楼理应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负责人还称,对楼下两家商户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行为表示支持,认为在火灾现场,消防单位依法有权采用任何合理的救火措施,任何公民和单位都应当和有义务予以配合,因合理施救行为最终造成的损失应由二楼商户承担过失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二楼商户有购买合适的保险险种,可以由承保公司转嫁损失)。此案中的两名店主可以自行向二楼店主索赔,都邦保险也将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协助(包括法律方面的指导),并尽可能帮助他们核定损失以作为赔偿依据。
【公估机构】保险应先理赔后追偿
记者拿到该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后看到,保险条款确实未列明楼上发生意外,导致周边标的发生损失,周边标的的投保公司是否应该理赔。究竟着火的是二楼,一楼只是由于二楼的施救行为导致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对此,福建世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闽江大学客座副教授张可池认为,近因原则确实是保险理赔的三个原则之一,但是一楼损失是由火灾造成的不容置疑,而且这样的损失也是施救行为带来的,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张可池还说,当然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要求二楼赔偿,这在保险上叫“代位追偿权”,保险公司应该先理赔后再向二楼店主追偿。而保险公司理赔后,楼下店铺只能就保险未理赔的部分向楼上业主进行索赔,已经理赔的部分已无索赔权利。至于保险公司取得代位追偿权后,是否索赔已与楼下店铺无关。
【延伸阅读】类似情况保险拒赔很常见
类似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福州一名消防人员说,火灾往往发生在一栋楼的某一部位,整栋楼同时起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张可池告诉记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是惯例,他的公司接收过的这类案例就多达百起,理由也大致相当。厦门曾经发生过一个案例,一栋大楼的四楼着火,消防人员为了救火从顶楼灌水,结果导致整栋楼的多数楼层进水,这栋楼多个楼层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只有一楼的保险公司自行先理赔,然后向四楼的业主索赔。
记者调查后还了解到,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最终能让客户接受自己的理赔结果,通常还会聘请公估公司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不过目前多数公估公司主要依赖于保险公司,因此他们的公估结果一般更符合公估公司的意愿。
难道只有烧毁东西才能赔
南方建材市场的不少商户认为,从两家店铺的遭遇来看,如果楼上着火蔓延到楼下,理赔将更加容易,但这引起不少市民的质疑。按此说法,市民看到邻居的财产着火,不仅不应该参与救火和抢救,应该心里默念火势赶快蔓延,甚至应该阻拦消防人员参与施救,这与社会道义是相违背的。
壁纸店的何老板也说,难道只有火势蔓延到自己店铺烧毁产品了才能赔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理所当然要赔,“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配合消防员工作,直接让火来得更旺一点。火来了才好,我们的损失就有保障了,帮助灭火倒成吃力不讨好的事,帮忙救火反而添麻烦了”。五金配件店老板更是质问说,消防栓在自己店内,助人灭火反而对自身不利,早知保险公司不赔,他是否应该阻拦消防人员取水?福州消防部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保险公司理赔应进一步规范,如果类似的案例不予理赔,不仅会影响市民的投保热情,今后消防人员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而救火也可能受到阻力。世夷公估的张可池称,目前保险合同订立,消费者已处于弱势地位,理赔难更影响了社会公平。
记者了解到,隔壁或楼上楼下火灾造成别人财产损失的情况很普遍,就是没有被烧着,消防水的喷洒也会殃及很多人,保险公司都以未直接发生火灾为由拒绝理赔。
不过专业人士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站不住脚,他们可以先赔之后再向火灾发生业主追偿。事实上,在对簿公堂后,很多保险公司最后都赔了,榕城一家公估公司处理过类似案例多达百件。
【事件】楼上着火楼下遭“水灾”
两家店铺都在福州南方建材市场其中一幢大楼的一楼,他们都投保了都邦保险公司的财产综合保险,一家做壁纸,另一家做五金配件,他们楼上的店铺卖的是灯饰。7月11日上午,二楼的灯饰店突然着火,烟非常大,消防员救火大概用了15分钟。虽然火势没有蔓延到一楼,但是消防人员用水救火后,一楼的壁纸店的部分壁纸被消防水淋湿了。五金配件店主就更纳闷了,由于消防栓位于一楼五金店内,消防栓水管的连接口出水导致五金店店内金属商品被淋湿,其中大部分金属品是铁制品,像螺丝这类,遇到水就会生锈。
壁纸店和五金店老板都告诉记者,发生火灾后,他们第一时间帮忙,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当时就担心火势蔓延到一楼。壁纸店老板称,等灭火结束后他才发现墙四角均有水流涌现并引发四个墙面潮湿,导致店内大量壁纸受潮,直接损失达2万到3万元。五金店老板则称,被水泡过的五金配件不好卖,估计此次也损失了1万来元。
不过,两名店主联系保险公司后,保险理赔人员却称:“两家店铺没有发生火灾,楼上火灾导致的消防水淋湿楼下物品,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明明财产损失是二楼火灾造成的,火没有烧到我的店铺,保险公司却不赔,难道我只能希望火烧到自己门口才能理赔。”壁纸店老板何先生直言,他做壁纸批发生意已有8年,这是第二年投保,没想到原本花钱保意外的想法却被保险公司当头一棒,给出的理由也令他无法接受。
目前,壁纸店已收到都邦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而五金店未提出理赔申请,因此也没收到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商户要找楼上赔偿
对于两家店铺的理赔要求,都邦保险公司8月2日中午组织理赔人员再次研究该案例,最终给的答案还是不能赔。
都邦保险福建分公司一位负责人郭先生解释说,按照保险条款和双方保险合同之相关约定,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是保险事故的发生。在此案中,一楼商户作为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并未实际发生(本身未发生火灾,消防灭火也不能算暴雨、台风),只是二楼的着火可能向一楼蔓延,不属条款中的列明保险责任(客户所承保的险种为财产综合险,必须是列明的情况发生才能求偿)。而发生事故的二楼商户并未在都邦保险投保。如果是一楼意外发生火灾,都自然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现在是二楼着火,消防员在灭火过程中造成一楼损失,按照民法侵权的处理原则,应由一楼商户向侵害方、也就是二楼火灾的责任人索赔,二楼理应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负责人还称,对楼下两家商户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行为表示支持,认为在火灾现场,消防单位依法有权采用任何合理的救火措施,任何公民和单位都应当和有义务予以配合,因合理施救行为最终造成的损失应由二楼商户承担过失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二楼商户有购买合适的保险险种,可以由承保公司转嫁损失)。此案中的两名店主可以自行向二楼店主索赔,都邦保险也将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协助(包括法律方面的指导),并尽可能帮助他们核定损失以作为赔偿依据。
【公估机构】保险应先理赔后追偿
记者拿到该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后看到,保险条款确实未列明楼上发生意外,导致周边标的发生损失,周边标的的投保公司是否应该理赔。究竟着火的是二楼,一楼只是由于二楼的施救行为导致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对此,福建世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闽江大学客座副教授张可池认为,近因原则确实是保险理赔的三个原则之一,但是一楼损失是由火灾造成的不容置疑,而且这样的损失也是施救行为带来的,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张可池还说,当然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要求二楼赔偿,这在保险上叫“代位追偿权”,保险公司应该先理赔后再向二楼店主追偿。而保险公司理赔后,楼下店铺只能就保险未理赔的部分向楼上业主进行索赔,已经理赔的部分已无索赔权利。至于保险公司取得代位追偿权后,是否索赔已与楼下店铺无关。
【延伸阅读】类似情况保险拒赔很常见
类似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福州一名消防人员说,火灾往往发生在一栋楼的某一部位,整栋楼同时起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张可池告诉记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是惯例,他的公司接收过的这类案例就多达百起,理由也大致相当。厦门曾经发生过一个案例,一栋大楼的四楼着火,消防人员为了救火从顶楼灌水,结果导致整栋楼的多数楼层进水,这栋楼多个楼层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只有一楼的保险公司自行先理赔,然后向四楼的业主索赔。
记者调查后还了解到,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最终能让客户接受自己的理赔结果,通常还会聘请公估公司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不过目前多数公估公司主要依赖于保险公司,因此他们的公估结果一般更符合公估公司的意愿。
难道只有烧毁东西才能赔
南方建材市场的不少商户认为,从两家店铺的遭遇来看,如果楼上着火蔓延到楼下,理赔将更加容易,但这引起不少市民的质疑。按此说法,市民看到邻居的财产着火,不仅不应该参与救火和抢救,应该心里默念火势赶快蔓延,甚至应该阻拦消防人员参与施救,这与社会道义是相违背的。
壁纸店的何老板也说,难道只有火势蔓延到自己店铺烧毁产品了才能赔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理所当然要赔,“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配合消防员工作,直接让火来得更旺一点。火来了才好,我们的损失就有保障了,帮助灭火倒成吃力不讨好的事,帮忙救火反而添麻烦了”。五金配件店老板更是质问说,消防栓在自己店内,助人灭火反而对自身不利,早知保险公司不赔,他是否应该阻拦消防人员取水?福州消防部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保险公司理赔应进一步规范,如果类似的案例不予理赔,不仅会影响市民的投保热情,今后消防人员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而救火也可能受到阻力。世夷公估的张可池称,目前保险合同订立,消费者已处于弱势地位,理赔难更影响了社会公平。
2013年6月27日
北京地区各财产险公司车险支付赔款94.8亿元 2011年,北京地区各财产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158.7亿元,其中处理赔案317.6万件,共支付赔款94.8亿元。
2月29日,北京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马骥在北京保险业车险理赔服务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披露上述数据。
据北京保监局统计,截至2012年初,北京地区的机动车保有量约500万辆,共有31家保险公司经营车险业务。其中,北京地区各财产险公司累计承保435万辆机动车。马骥透露,目前北京地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率约91%,商业车险的承保率约为76%。
统计显示,2011年车险理赔平均结案...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