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连吃闭门羹,车主疑进“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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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 21: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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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车主很郁闷:难道我只能“裸车上路”
嘉兴车主X女士最近非常郁闷,原来她的车险到期后,保险公司却拒绝为她续保商业险。转投其他公司,也都吃了闭门羹。原因很简单:她在前一个保险周期里出险9次。X女士的汽车在接下去的一年将面临未保商业险的“裸车”窘境。
连吃闭门羹,车主疑进“黑名单”
国寿人保曾欲购深发展
X女士的一辆雪佛兰spark轿车,从2008年6月13日开始投保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这一年里,她出了9次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了8000多元。
保险在今年6月12日到期。6月11日,X女士拨打了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想续保。业务员查询后告诉她:由于出险太多,公司为规避经营上的风险,拒绝为其续保。
“难道嘉兴只有你们一家保险公司?”X女士气呼呼地挂了电话,进而找到了永安保险。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永安保险跟之前的保险公司态度如出一辙,拒绝承保商业险。不仅如此,嘉兴其他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也都拒绝为其承保商业险。X女士觉得,自己可能被加入了保险行业的“黑名单”。
面对这样的遭遇,X女士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既然中华联合有这样的规矩,那为什么每次去理赔,所有的业务员都不提醒我一下?”X女士说,其实她很多次出险都是小刮擦,每次理赔的钱也只有几百元,“如果有这种规矩,那为什么不写在保险合同中?”
“我觉得他们的这种‘潜规则’非常不合理。这一年内我出险9次,就能证明我下一年也会出9次事故吗?再说很多次都是很小的刮擦,保险公司怎么可以只看出险数量却不问具体过程,就武断地将我纳入‘黑名单’,导致我现在在各家保险公司都碰壁?”X女士一脸愤怒。
保险公司: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永安保险嘉兴中心支公司业务科科长沈晓燕否认了有“黑名单”的说法。
沈晓燕说,在数据库内,各保险公司都能查到客户该车的出险信息,但仅仅是简单的出险日期,上面并没有具体出险情况的描述,也没有详细的理赔金额。
经查,X女士一年出险9次,属高危客户。“为这样的用户承保,风险较大。”沈晓燕表示。最后,永安保险只为X女士承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汪长叶也否定了“黑名单”的说法。“这是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个数据共享系统。”汪长叶认为,保险公司是否承保商业险,这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平等的商业行为。“也许每个公司内部有一个保险周期内出险若干次之后第二年就拒绝续保的政策,但这是保险公司的自主行为。”汪长叶也不认为这种政策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她说:“除了交强险是强制性要求承保的,其他商业险需双方自愿。出险频率高的客户,各大保险公司的核保就比较严格。”
车主:难道只能“裸车上路”?
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琪认为,从法律上说,保险公司的无情拒绝并无不妥。“根据合同法,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客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保险公司也有选择客户的权利。保险公司放弃明摆着亏损的生意,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同时,王舒琪也指出,虽然并无违法行为,但是业务员在操作中并未详尽解释具体条款以及未向投保者说明隐含内容,似有失职之处,也颇不近人情。
虽然目前永安保险为X女士承保了交强险,但是此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只有12万元。沈晓燕建议X女士在这一个保险周期内谨慎驾驶,避免出现事故,等过了这个保险周期后就可以如常投保商业险了。
汪长叶则建议X女士试着去找找规模小一点的或者新近开张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允许的费率最高上浮额度内,可能会为X女士的车承保。
X女士对此两个建议都不满意:“我一辆spark买价才5万左右,难道要去找小保险公司投保交费5千元?买保险就为求一个放心,现在叫我谨慎驾驶,可再怎么谨慎谁也难保不发生刮擦啊!”
“难道我在这一年里真的只能就这样驾着裸车,没有保险‘真空上路’?”X女士苦笑着说。
嘉兴车主X女士最近非常郁闷,原来她的车险到期后,保险公司却拒绝为她续保商业险。转投其他公司,也都吃了闭门羹。原因很简单:她在前一个保险周期里出险9次。X女士的汽车在接下去的一年将面临未保商业险的“裸车”窘境。
连吃闭门羹,车主疑进“黑名单”
国寿人保曾欲购深发展
X女士的一辆雪佛兰spark轿车,从2008年6月13日开始投保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这一年里,她出了9次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了8000多元。
保险在今年6月12日到期。6月11日,X女士拨打了保险业务员的电话,想续保。业务员查询后告诉她:由于出险太多,公司为规避经营上的风险,拒绝为其续保。
“难道嘉兴只有你们一家保险公司?”X女士气呼呼地挂了电话,进而找到了永安保险。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永安保险跟之前的保险公司态度如出一辙,拒绝承保商业险。不仅如此,嘉兴其他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也都拒绝为其承保商业险。X女士觉得,自己可能被加入了保险行业的“黑名单”。
面对这样的遭遇,X女士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既然中华联合有这样的规矩,那为什么每次去理赔,所有的业务员都不提醒我一下?”X女士说,其实她很多次出险都是小刮擦,每次理赔的钱也只有几百元,“如果有这种规矩,那为什么不写在保险合同中?”
“我觉得他们的这种‘潜规则’非常不合理。这一年内我出险9次,就能证明我下一年也会出9次事故吗?再说很多次都是很小的刮擦,保险公司怎么可以只看出险数量却不问具体过程,就武断地将我纳入‘黑名单’,导致我现在在各家保险公司都碰壁?”X女士一脸愤怒。
保险公司: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永安保险嘉兴中心支公司业务科科长沈晓燕否认了有“黑名单”的说法。
沈晓燕说,在数据库内,各保险公司都能查到客户该车的出险信息,但仅仅是简单的出险日期,上面并没有具体出险情况的描述,也没有详细的理赔金额。
经查,X女士一年出险9次,属高危客户。“为这样的用户承保,风险较大。”沈晓燕表示。最后,永安保险只为X女士承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汪长叶也否定了“黑名单”的说法。“这是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个数据共享系统。”汪长叶认为,保险公司是否承保商业险,这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平等的商业行为。“也许每个公司内部有一个保险周期内出险若干次之后第二年就拒绝续保的政策,但这是保险公司的自主行为。”汪长叶也不认为这种政策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她说:“除了交强险是强制性要求承保的,其他商业险需双方自愿。出险频率高的客户,各大保险公司的核保就比较严格。”
车主:难道只能“裸车上路”?
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琪认为,从法律上说,保险公司的无情拒绝并无不妥。“根据合同法,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客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保险公司也有选择客户的权利。保险公司放弃明摆着亏损的生意,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同时,王舒琪也指出,虽然并无违法行为,但是业务员在操作中并未详尽解释具体条款以及未向投保者说明隐含内容,似有失职之处,也颇不近人情。
虽然目前永安保险为X女士承保了交强险,但是此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只有12万元。沈晓燕建议X女士在这一个保险周期内谨慎驾驶,避免出现事故,等过了这个保险周期后就可以如常投保商业险了。
汪长叶则建议X女士试着去找找规模小一点的或者新近开张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允许的费率最高上浮额度内,可能会为X女士的车承保。
X女士对此两个建议都不满意:“我一辆spark买价才5万左右,难道要去找小保险公司投保交费5千元?买保险就为求一个放心,现在叫我谨慎驾驶,可再怎么谨慎谁也难保不发生刮擦啊!”
“难道我在这一年里真的只能就这样驾着裸车,没有保险‘真空上路’?”X女士苦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