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六大新举措

 所属分类:广州市车险   2013-9-3 14:19:22    加入收藏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偿”条款备受车主们非议:明明是别人撞了我,我还要先赔他400元,这是什么道理?!此外,广州为解决小碰撞造成大堵车而于去年12月25日起实施的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因为不够便民,事主接受率仅占17%。 
 
    昨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六大新举措,以平息争议、提高“快处快赔”采用率。

  交强险“无责赔付”条款成最大阻力

  实施8个月轻微事故仅17%采用

  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8月21日,“快处快赔”实施8个月来,仅有23557宗轻微交通事故真正“快处快赔”,并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而没有依法履行立即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义务的事故则高达71452宗,当事人宁愿被交警处罚。而省保险业协会负责人坦承,“快处快赔”个案只占广州轻微事故总数的17.1%。

  据了解,广州出台快处快赔措施,很多人都抱着赞赏的态度,却因为服务点太少(全市仅6家)、交通事故协议书取用不易等原因背上“不便民”的指责,影响了采用率。

  而阻碍“快处快赔”顺利推行的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于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条款。条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承保公司应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和财产损失4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体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很多机动车车主表示难以接受。

  六大新举措

  举措1 “快处快赔”服务点增至23家

  从今天开始,广州保险业按照每区(市)两个服务点的基本布局,将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业务在全市十区二市全面推开,新增快速理赔服务点17家,加上去年建立的6个,目前共有23个快速理赔服务点,仅南沙区因无合适厂家暂未设服务点。据悉,23家服务点的选择既要满足覆盖区域广,又要尽可能位于交通便利的主干道旁,而且均为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或4S店,可确保保险服务品质。

  举措2 “无责赔付”400元不再由无责方垫付

  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及时推出了交强险全责方承保公司代无责方垫付制度。该项制度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协作,由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无责方当事人的无过错400元赔偿款,然后再由无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与有责方承保的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使保险理赔过程更加人性化和高效率。

  举措3 五大途径方便车主获取《交通事故协议书》

2013年4月12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简 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 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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