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费制定被主张进行听证

 所属分类:  2013-9-3 15:51:16    加入收藏

刘家辉律师:要求法院撤销保监会做出的(2007)112号《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政许可听证申请的复函》,并判决保监会重新做出交强险行政许可听证答复。

    孙勇:再次致信保监会,建议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规定为,“每个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为100万元”;或者规定,“每次事故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为5000万元”。同时,曾几次致信刘家辉要求她撤销对保监会的上诉。

    900车主状告保监会一案诉讼材料被退回

    代表律师刘家辉表示将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继续对保监会上诉

    继“400亿暴利说”、“30%浮率风波”之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又一次被摆到了聚光灯下。这次向保监会发难的律师是来自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家辉。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近900名车主委托刘家辉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保监会对交强险的费率构成和费率厘定过程举行听证。而最早开始对交强险有所质疑的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却认为“在责任限额没有提高之前,申请对费率听证,无疑是认可这个责任限额,默认这个产品的缺陷”,因此他更主张提高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本报记者第一时间通过电话采访了刘家辉和孙勇两名律师。

    刘家辉:

    主张对交强险保费制定进行听证

    刘家辉的诉状于6月11日提交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她代理156位机动车投保人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听证申请。她要求法院撤销保监会做出的(2007)112号《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政许可听证申请的复函》,并判决保监会重新做出交强险行政许可听证答复。

    记者在7月11日致电刘家辉时得知,目前委托人已增加至约900人。为节约诉讼资源,刘家辉从委托人中抽取了3位车主代表作为原告,代表所有车主进行诉讼。

    “我认为这场官司没理由败诉。”刘家辉在电话里对记者称,“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信访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以保证问题的解决过程公开透明。这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所以我们提出听证交强险费率制定过程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同时,刘律师还表示,日前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与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挂钩进行费率浮动的草案,只是保监会转移公众视线的一个手段,“根本上这1050元保费的制定就是错误的,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进行任何上调或下调都是不能让错误变成正确。”刘律师说。

2013年4月23日

汽车牌照租赁,最长租期为3年
    自年初庞大集团在京推出汽车牌照租赁业务之后,上周记者获悉,目前广汽商贸在京的几家4S店也推出牌照租赁业务,平均月租金在两三千元。购车者摇到号后租赁结束,最长租赁期为3年。 最长租期为3年 广汽本田长怡4S店董事总经理文为表示,目前广汽商贸在京的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和广汽传祺3家店均推出了这一服务。广汽长怡店一位销售人员介绍了牌照租赁 流程,购车者首先在店里挑好中意车型,与店里签署一份合同,交付全部车款后即可将车开走。合同内容将对双方权利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车辆登记方属4S店,保 险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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