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出了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修理费用
给爱车买了保险,就是指望万一出了事故,有保险公司给受损车辆买单。但是近日,读者胡先生的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定损后却拒赔,所有损失只能由胡先生自己“担”着。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修理费用
理由是保监会有相关规定
2月8日,读者胡先生的帕萨特后视镜被刮擦。胡先生事后给本报车市热线85052800来电说:“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让我去4S店修理,我想我保了不计免赔险,而且投保至今没有出过事故,应该可以修多少(钱)赔多少(钱)的,所以就去了。”
胡先生说,在4S店,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理赔员小汪替他谈妥了修理费用,一共是700多元。随后,胡先生和小汪签订了《机动车辆简易赔案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处理单上还有安邦保险公司的理赔专用章。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的胡先生万万想不到,当天下午,小汪打电话告诉他:“公司审核保单后,确定不能赔偿。”保险公司的依据是2006年7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个规定:后视镜单独损坏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胡先生表示,事先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理赔员都没有和他说过,保险公司的这个解释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多方联系仍无法解决问题
当事人向本报投诉
得到理赔员这样的解释后,胡先生首先想到的是打保险公司的投诉电话,“但是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答复。”
胡先生想,既然保险公司说保监会有相关规定,干脆打个电话去问问。胡先生给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打了两次电话,第一次接电话的是位先生,“他说不清楚有这么个规定,要去查一下。”第二次接电话的是位女士,“她说我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保监会不受理,要我去找保险行业协会,但是她给我的(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是空号。”
于是胡先生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电话,“但是114告诉我的两个电话,一个是传真,一个一直没有人接。”
2月12日上午,胡先生联系了安邦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负责理赔的黄经理,“他说这件事他做不了主,需要去问领导,但是今天领导不在。我向黄经理要领导的电话,他却不肯告诉我。”
折腾了半天,事情还是没能解决,于是胡先生拨通了本报车市热线85052800,“虽然道理是在我这里,但是我觉得解决这件事还是得找媒体。”
既然是自己有理
胡先生决定向保险公司讨说法
胡先生说:“第一,我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后视镜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也不知道,如果确实有这个规定,那理赔员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第二,我和理赔员都在处理单上签了字,而且处理单上还盖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专用章,说明这个合同是成立的,保险公司怎么可以单方面反悔?第三,如果理赔员在定损时就告诉我不能全额赔偿,那我肯定不会接受700多元这个价格的,而且我有金卡,维修可以打折,但当时是理赔员替我谈妥价格的,我并不在场,这样就造成了我的二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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