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是汉阳一家物流公司货车司机。前天,他从外地送货回来,把车停在院子里,想到过一会儿还要出车,就没把车钥匙拔下来。
这时,刚开始学习驾驶的同事小章乘他不注意,启动了汽车。他还没来得及制止,就听到“砰”的一声响,汽车一头撞在墙上,把保险杠撞弯了。
公司在对小章作出罚款的同时,也对刘先生作出赔偿300元的处罚。“又不是我撞的,为什么要处罚我呢?”他感到很不服气。
对此,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熊文颂律师说,虽然并非是刘先生直接撞的车,但停车后没有拔出钥匙,违反了汽车驾驶的操作规程,也存在过错,对他处罚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