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年前缴纳购置税,年后超期限就得缴滞纳金
今天上午,张店的耿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自己2011年11月底,跟着几个朋友一起团购买了一辆新车,由于年底工作特别繁忙,一直没有时间去办理车辆购置税的事宜,这还有几天就过年了,想咨询一下还能不能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有限期吗?过了年去办理会不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是按什么收取的?”
就此,记者咨询了淄博市国税局购置税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购买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如果超了期限就得缴滞纳金,滞纳金按照车款的万分之五收取。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60日之内并不是指的60个工作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他们也将放年假,像耿先生这种情况,可以自己按照购车发票上的日期计算,如果过了年超过60日那么办理时就得缴纳滞纳金,所以,最好赶在年前办理。
从09年1月20日起,购置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 5% 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我省升级后的车购税征收系统明日将正常运行。记者同时获悉,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免实施细则出台,本次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实施细则规定,符合减免政策的“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的国产车型具体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7”的国产轿车;车辆类型代号为“6”,“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的国产客车;车辆类型代号为“2”,“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的国产越野汽车;车辆类型代号为“5”,“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 65kg的乘积,“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的国产专用车;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据税务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购置的车辆是否能按 5%的税率缴税是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的。如果消费者取得的上述有效凭证开具日期是在2009年1月20日以前,则不能按5% 缴税。
不在这个范围内的车型,不亨受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