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改革 有形的手或将失灵

 所属分类:  2013-9-20 20:26:44    加入收藏
我国的财险市场的盈利情况呈现明显的周期性,而且与监管力度明显相关,往往是监管严则盈利,监管松则亏损。如何才能跳出这一周期,长期维持财产险的盈利状态是业内人士一直在探讨的话题。

  “市场化”是很多人给出的答案。通过市场无形的手调节供给与需求,最终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跳出大起大落的周期性变化。

  目前关于财产险“市场化”的焦点集中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然而,承保利润加速下滑的当下适不适合进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却值得思量。同样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未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之前,市场主体只进不出,无形的手将难以发挥作用。

  有形的手或将失灵

  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很多经营者将希望寄托在了监管者身上,从中国财险市场以往的发展历程来看,监管政策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98-2002年,保监会成立之后,对产险实行了从市场主体准入和费率监管两方面严格的监管政策,这种政策在整体上为产险行业创造了较大的盈利空间;2002-2008年,监管部门强调发展,鼓励扩大规模,放松了对产险行业的市场准入和费率监管。这种政策明显地降低了行业经营的利润空间;而从2008年末开始,由于产险行业面临的危险境地,监管部门重新审视和反思实施了将近6年的“做大做强”指导思想及其后果,开始强调费率监管,逐步强调行 业和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太多新的法规出台,但由于监管思路的转变和新修订的《保险法》授予监管部门更大权限,此前各项严格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大大增强。我国财险市场快速进入新一轮盈利周期。

  然而也有券商指出,供求关系才是决定中国财险市场周期变化趋势的内在因素,而监管政策则是影响周期进程和长短的外部推手。1998-2002年间财险业能够实现盈利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需求的快速增加,而进入2003年后,行业出现亏损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加入世 界贸易组织后,大量批设险企以及分支机构导致供大于求。自2012年开始的新一轮价格战,仍然是因为供大于求。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39号文”的“失灵”。“为什么情况没有发生好转?根本在于市场无形的手在起作用,只通过政府有形的手是管不住的。” 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新车销量增速趋缓,市场需求疲软,而与此同时,新的市场主体在不断涌入,且每个市场主体的产能都在不断扩充,这两个因素造就了财险市场目前需求不足,供应过剩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降价在所难免,“39号文”等政府规范性文件也不能逆转这一趋势。

  这一说法得到了汽车销售数据的支持。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09年以来的汽车增速一路大幅快速下滑,其中2009年增速46%,2010年增速32%,而到2011年增速骤降至3%,2012年,情况略有好转,但增速也仅有4%。

  对应财险行业的发展情况,不难发现二者确实存在很大的关联。2009年,汽车销量猛增,财险行业进入新的发展周期,相较于2008年的巨额亏 损,这一年,财险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5.1亿元。2010年,汽车销量大幅回落,但依然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财险行业全年共实现盈利225.59亿 元。2011年,汽车销量急剧下降,财险行业虽仍然实现了净利润的正增长(净利润总额234.45亿元),但价格战开始在这一年有所显现。2012年,汽 车销量增速依旧低迷,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综合成本率进一步上升。

  “政策可以治标,但却不能治本。”针对保监会有可能再次推出类似于2008年“70号文”的规范性文件的消息,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际效果 不敢妄断,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是通过强制性的措施规范市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赞成通过市场化改革来解决问题。”在他看来,在充分市场化的情况 下,监管部门只需注重三个关键点即可:一个是入口,即行业的准入门槛;一个是出口,建立退出机制,自然淘汰亏损严重险企;另外一个是中间,制定宏观的游戏 规则,对真正恶意破坏市场规则的主体进行处罚。“一个理性的市场主体,是不会做亏本买卖的,而亏本的买卖注定也不会长久,一旦出现亏损,保险公司自然会主 动调整策略,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

  他的这一认识代表了很多业内人士现在的看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就曾指出,无论是产险还是寿险都要逐步实现市场化,对寿险预定利 率不能进行严格管制,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也是这样。市场竞争会首先反映在价格竞争上,这样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使消费者也受益。我们推崇市场就是推崇市场机制通过包括价格在内的“看不见的手”在有效配置资源方面发挥的作用。价格竞争正是市场机制的发挥方式之一。“打击”价格竞争要适可而止。因为“恶性”与“良性”很难准确界定和也无严格界限。

  但他同时也表示,在引入竞争机制时也要防止将市场化发展成为自由化。从市场化到自由化只有一步之遥。越过这一步就会从有限竞争走到恶性竞争,就 可能带来某些混乱和社会、经济的震荡,甚至带来灾难。所以在实行市场化的同时也要对价格竞争有适当控制,把价格竞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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