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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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5 2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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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是交警的责任认定,还是法院的判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案件的判决给出了答案。
2005年5月,浙江登峰交通集团青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所有的一辆小型客车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同年9月,青松公司员工驾驶这辆小型客车与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相撞,对方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承担同等过错责任。
11月,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青松公司及其员工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对死者家属因交通事故造成的23.4万余元物质损失,青松公司应当承担其中的65%,即15.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青松公司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并没有依据法院判决书确定的15.2万余元进行理赔,而是依照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向青松公司赔付了全部物质损失的50%,即11.7万余元。为此,青松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依照法院判决书上的承担比例增加赔付款3.5万余元。
但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案判决书认定死者家属合理的物质损失合计为23.4万余元,保险公司参照法院的上述赔偿标准,按照保险条款,并依据青松公司在事故中所负的同等责任,即50%,向青松公司进行了理赔,因此,青松公司要求增加赔付是没有依据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认定责任和赔偿责任不是同一概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不能仅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仅要依据事故认定责任,还要照顾非机动车一方。
据此,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仍未向青松公司理赔的3.5万余元理赔款。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二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三)减值损失;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
查看全文>> 单车事故
当遇到并不严重的单方事故时,当事人首先应尽可能保全事故现场,迅速拨打保险卡上的报险电话,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信息。保险公司会很快派出工作人员勘察现场,并根据事故经过以及对投保车辆和他人财物造成的损失大小,确定是否需要由当事人报告交管部门。除个别保险公司会要求交警队或意外发生地派出所出具事故报告外,多数保险公司在勘察完现场后会快速定损,并进入理赔程序。...
查看全文>>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交通强制责任险就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能挂牌和验车。而且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第七条有明确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由于在交强险未出台前,国家尚未对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当时各地交管部门都规定新车挂牌前必须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而现在则必须购买交强险,否则也不准与挂牌和上路。
交强险与现行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本...
查看全文>> ●“无险车主”期待能打五折
虽然“快速处理”、“互碰免陪”等方便交通事故解决的方案不断问世,但不可否认,北京确实有很多遵纪守法、经验丰富的模范司机。他们常年无交通事故、索赔发生,但他们的投保费用仍然受到保险体制、规定的制约,只能获得七五折甚至更少的折扣。此次调查显示,有超过65%的车主要求,为常年无保险责任的车主提供低于5折的优惠,以奖励他们的安全驾驶。
此外,近五成的车主要求保险公司改进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手续、延长理赔工作时间,增加理赔网点,甚至为繁忙的用户提供上门理赔、定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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