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无责不赔”仍然存在

 所属分类:  2013-9-27 20:19:09    加入收藏
车险事故已过去4个多月了,保险公司到现在也没给赔付,不是‘仍在处理’就是‘还没批完’,总之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近日,哈尔滨市民刘先生讲述他在车险事故发生后迟迟得不到全额理赔的遭遇,希望车险理赔能更便捷、顺畅,不再被任意推诿。

  据介绍,2012年11月13日,刘先生驾车在呼兰将前车追尾,在人保财险公司查勘人员收集证据后,他就修好车,开始等待理赔款项到位。而这一等,就是4个多月。刘先生表示,为了尽快得到赔偿,几个月来,他每次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打电话,得到的答复都是:“我还在处理,损坏的零件还没核实完”,“理赔不是我自己说了算,需要上面批了才能给你赔”,“一直没批下来,还需再等”。

  在此期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由于他这一方并非全责,保险公司最终只能赔付70%的车辆损失,并非全额赔付。对此,业内人士介绍,按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要求,投保人车辆在事故中无责就不用赔付的做法,即“无责不赔”,已作为“霸王条款”被叫停。按该《通知》,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全额赔付车损,再向其余责任方追偿,满足投保人及时得到足额赔付的需求。

  【网友留言】

  众多网友通过微博、论坛表达了对车险理赔领域的消费心愿:

  网友李律师:近几个月,哈尔滨市车险理赔难现象中,“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以往保险公司“霸王条款”规定的做法仍较常见,监管部门应加强治理,让理赔更顺畅。

  网友章璋:现场查勘员没尽到自己的义务,理赔20天还没有下来,真坑爹!

  网友程添愁:保险公司也能这么蒙消费者吗,还爱哪告哪告去。这就是你们的工作态度么?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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