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保险公司可拒绝“代位赔偿”?

 所属分类:  2013-9-28 14:32:54    加入收藏
 国庆长假免收通行费催火了自驾游,相关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汽车保险问题,上周记者对此进行了关注(详见《信息时报》10月11日D08版车主求助《长假自驾游,异地涉险怎么办》)。报道出街后,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记者咨询交流相关问题,一些车主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保险理赔经历。本期信息时报记者将结合一些车主的案例,咨询多家保险公司,揭露汽车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醒车主在投保及理赔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并总结出三个锦囊妙计,让车险不再是车主们的麻烦事儿。

  案例

  “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花了,他记得所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

  专家解答: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车险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险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险代理人能为购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上门收取材料给予办理理赔手续,建议车主尽量选择“线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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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被撞不能获全赔?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专家解答: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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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可拒绝“代位赔偿”?

  胡先生今年年初从广州市区开车到花都区,在当地与一辆小面包发生追尾。交警到达现场后判定为对方负全责,由对方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但对方车辆除了交强险外,并未购买任何汽车商业保险,且对方坚称自己没有足够钱赔偿;胡先生致电保险公司要求申请代位求偿,但最后被“说服”放弃唯有认栽。

  专家解答:“代位赔偿”也称“代为求偿”,是指如果事故责任人拒绝赔付损失,在经过有关部门(法院或仲裁)证实对方无法赔偿,车主可申请“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垫付保险赔偿金后,再向肇事车主追偿。这是保险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也是保险购买人应有的权利。但其申请手续之复杂,耗时之久实在远高于追讨赔偿所获得的价值,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当然一般会“说服”车主放弃了。

2013年6月4日

车辆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有些车主很不幸运,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把对方撞伤了,碰到这样的事情,就要靠车险了。 如果在事故中车主负全责,法院判车主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那么该如何处理呢?在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在赔偿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技巧的,不仅仅是一赔了之。首先,车主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 为什么呢?根据车险的有关条款,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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