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表示 不会出现车船税“白交”现象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2013-10-9 16:21:50    加入收藏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人们对车辆相关的税费也逐渐熟悉。可是现在还有很多车主对车船税的证明的作用不太了解,不知道它是否有用?车船税证明当然有用,车船税证明是事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必不可少的上缴材料之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自上次检验后各年度依法纳税或者免税的车船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车主们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后带来的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的车船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车船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上海税收局消息,外牌在上海缴车船使用税并不会“白交”,车主可凭车辆登记所在地开具的完税证明前往退税点办理退税手续。

  长期在上海使用的外牌车主,一般都是选择在上海购买保险,但他们并不了解车船使用税的相关规定,直到2年一度的车辆验车时才发现,保单里买的车船使用税在上牌地根本不被认可,原因是车船使用税为地税,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这样一来,使得在上牌地和车辆使用地重复缴纳车船税的现象屡屡发生。

  上海市税务局表示 不会出现车船税“白交”现象

  根据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使用税的车主,在到保险机构购买车辆交强险时,无需再次缴纳车船税。但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证明,同时可持车辆登记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前往指定的税务点办理退税手续。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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