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保险车辆全车能被找回,该如何处理呢?
但全车被盗窃、抢夺后,经公关机关追回,车辆受到损坏或者车上零部件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是可以理赔的。
如果车辆被盗,在第一时间报警(110),向保险公司和当地车管所报案,必须准备好以下索赔材料清单:
1.保险单正本;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销售或交易发票);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
6.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停驶手续;
7.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8.被保险人出具的权益转让书;
9.车辆修理发票(涉及车辆修复时)。
所以,提醒广大车主,为了防止上述被盗未遂事件的发生,应该做好:
1.停车要停放在安全位置,比如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2.为车辆加装防盗设备设施;3.停车时,请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防盗贼见财而生盗窃之心。
“我的本田suv上周不幸被盗了,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来查勘后,给出的理赔金额才十几万元——我的车买了全险、才开了两年,原价24万啊!理赔金额通常是怎么计算的?难道不是按照该车的现价直接赔给我吗?为什么才赔这么少?”日前,黄先生致电说,一方面想知道投保了盗抢险后,保险公司到底是以什么标准对被盗车主进行理赔的,为什么和自己想象的差这么远?另一方面,他也想知道,当车辆被盗时,车主应该怎么做。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保险专家。
理赔要算折旧率
黄先生说,他的车两年前买时,价格是24万元,他在4S店投保时也是按照24万元买的保险。他不明白,既然保险公司说:“盗抢险按照现价赔偿”,为何理赔金额才十几万元?
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车辆保险事业部陈军副经理告诉记者,对投保了盗抢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按照保险合同及《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以黄先生为例,爱车两年前以24万元在4S店购买,并且以24万元为保额投保了盗抢险。
保险赔偿金则这样计算:
(1)调查了解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含车辆购置税)为假设22万元;
(2)该车的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22万元×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24个月×家用车月折旧率0.6%=31680元;
(3)赔款=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22万元-折旧金额31680元=188320元×(1-免赔率20%)=150656元。即黄先生的爱车保险赔款为150656元。
车辆被盗如何索赔
陈军介绍,购买了盗抢险的车辆被盗后,车主首先需向警方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警方立案调查,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现场和理赔调查。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满60天未破获即可准备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此外,车主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如果保险车辆全车能被找回,该如何处理呢?
陈军告诉记者,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如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保险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公司;如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险机动车,则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权归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在选择投保的商业险中,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都是我们建议车主必买的商业险种,虽然有的车主认为‘车被盗的几率很小’因而不买盗抢险,但实际上,盗抢险能花小钱保平安、未雨绸缪。假如黄先生当时没买盗抢险,那他现在的损失就大了。”陈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