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安保险案例
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牵引货车曾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虽然该投保重型牵引货车的拖车部分和挂车部分均向平安保险公司各投保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平安保险公司在保单备注条款中特别约定:“拖车和挂车应同时投保,否则不予理赔。拖车和挂车均投保的,理赔时两者不累加,以低者为准。”
2006年,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重型牵引货车因驾驶司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广深高速东莞段发生导致四车损坏、三人死亡、十余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为此,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何带勇律师处理该交通事故的相关理赔事宜。
虽然该事故车辆的拖车和挂车均向平安保险公司各投保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平安保险公司依据保单备注条款中有特别约定“拖车和挂车应同时投保,否则不予理赔。拖车和挂车均投保的,理赔时两者不累加,以低者为准。”因此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平安保险公司只同意理赔50万元。
但何带勇律师以该备注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未提示投保人注意、事故时拖车和挂车互相作用无法分清责任等理由抗辩,最后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何带勇律师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平安保险公司在保单备注条款中的特别约定条款,判决要求平安保险公司按100万元的限额理赔。平安保险公司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过何带勇律师的努力,争取到平安保险公司多赔偿50万元,减轻了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8)MS63-390-631”档案内。
事故车辆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不计责任免赔
A车与B、C三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60%、20%、20%,其中A车在我公司投保家庭自用用车损险、三者险(限额10万)和交强险,此次事故造成三车车损分别为1000、2000、3000元,同时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6000元,C车车上
财产损失1200元,计算A、B、C三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赔款。
交强险分摊 计算题 A车主责3000元 B车次责400元 C车次责4000元 请分别列明各交强分摊赔付情况!
在交强险中只分有责任和无...
查看全文>> 3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针对实践中的改装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医保外的医疗支出是否应该获得赔偿,酒店代客泊车、机动车陪练、试驾等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保险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
查看全文>> 提起汽车保险险种我们不得不说的就是基本险种类。基本险只包含了两种车险,但对于我们每一个车主来说都是必须的。其中一种是交强险,保险对象是投保车辆在事故中造成伤害的除事故车主与车上人员之外的第三方,也是我国交通法中强制机动车车主投保的险种。而另一种则是车辆损失险,是为车主的爱车在日常行驶中受到的损伤而准备的,对我们来说使用得非常频繁。...
查看全文>> 当汽车由遭遇事故而需要修理时,有些车主觉得某些零部件已经受损,需要更换,而保险公司则认为这些零部件尚能修复,完全可以继续使用,于是车主可能会与保险公司意见不同,互有争执。
其实保险公司遵循着理赔恢复性原则,即当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保险人只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使投保人在经济上恰好能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
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一些可修可换的零部件,主张以修复为主,毕竟他们认为通过修理零部件同样能使汽车达到安全行驶的状态。
而车主可能害怕只靠修理零部件未必能使汽车处于安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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