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交强险更能惩戒“坏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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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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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界人士表示:面对费率上浮后的高额保费,“坏司机”可能自动或被迫选择弃保,进而造成更多、更大的安全隐患;但“坏司机”无法摆脱交强险对他们的惩戒,上浮交强险应该比上浮商业险更有效。
最高3倍保费最低4折优惠
出险少、保费降;出险多,保费升——在业界流传甚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措施终于浮出水面。10月21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方案,一年出险8次以上的车主可能面临第二年3倍的保费;而5年不出险的车主则可以享受到保费下浮60%的优惠。
“长期以来,机动车每年出不出事故、事故多少都与保费无关,这对于遵守交规,出险少或者不出险的车主而言并不公平。”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车险信息平台和相应的奖惩措施,不仅车主无法获得真正的优惠,部分保险公司也通过降低新车购置价等方式进行低价的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加大“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使安全行车的车主能够享受保费优惠。如车辆5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
将告别“出险达5次拒保”潜规则?
以往,只要上年出险超过5次,第二年车主续保时保险公司都会抛出下面的话来:“我来查查您的出险记录,哎呀,对不起,一年出险5次,超过我们的规定,不能再给您续保了。”“有了此次出台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保险公司应该不会再将他们拒之门外了——毕竟费率提高了1.62倍。但不排除仍会拒保的可能,赔款次数多且数额高昂,就算提高至3倍仍达不到保险公司的核保标准,肯定会被拒保的。”一长期从事车险业务的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
对此,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表示,5次以上公司拒保那是各商业保险公司自己内部的核保政策,并不是行业统一的政策。因为商业保险是双方订立的合同,要符合双方的条件才能订立,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行为。保险公司自己内部也是有一些核保政策的,对于风险的管控,不见得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以“5次以上”拒保。高风险的客户出险次数多肯定是驾驶习惯不好或者车辆管理状况不好才造成多次出险,这次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的推出,将为保险公司以后处理这类问题提供依据,即适当给你提高费率,如果你觉得能够接受的话,这个合同还是能签订的。
就是说,尽管有保费最高提至3倍的规定,也会有部分“坏司机”无人愿保。如此一来,将为他人安全造成更多隐患。“其实可以考虑多提高这些人交强险的保费,既起到强制惩戒坏行为的作用,又能减轻对他人的损害程度。”一保险业务员表示。
据悉,这一方案在征求意见后,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北京正式施行。而在其实施首年,“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将根据自车辆投保之日起,上溯一年期间的所有有效商业车险保单在北京车险信息平台记录的赔款次数进行计算。换言之,2009年未出险的车主就可以在明年续保时享受优惠价格。
浮动交强险更能惩戒“坏司机”
对于这一方案,不少车主认为,应该降低基础保费,而不是拿浮动系数说事,这个方案可能会引起商业车险保费变相涨价。对此担心,尽管北京保监局发文明确表示,北京市商业车险不得以费率浮动为名而变相涨价。但不少保险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变相涨价将很难杜绝。
东风日产中方华中专营店的保险主管张志伟表示,保险条款的制定方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细化保险条款来增加保费,比如原来车身划痕是算到车损险里的,后来从车损险里分离出来,单算一个险种,叫车身划痕险,多了一个险种,保费当然增加了;还有现在最低限额为5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以后不排除个别公司为了利益需求将最低限设在10万元的可能。“其实,将同样的方案用于交强险更能起到奖励‘好司机’、惩戒‘坏司机’的作用。”“好司机”可能因为技术好或不怎么往市区开车而不买商业险,“坏司机”担心不良记录过多也可能躲避商业险,但交强险谁都躲不过去。
该方案利于二手车消费者
意见稿公布后,有媒体曝出,一些二手车经销商不满此方案,因为会影响很多出险记录不良的二手车销售。“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消费者有权知道即将购买的二手车以往的出险记录,原来没有渠道,现在有渠道了解了,这对一手车二手车消费者都有好处,一手车车主会因此更谨慎开车了,以期该车出卖时有个好价钱;通过了解出险记录也就是残值,二手车车主可以更合理地选择二手车。”最近正想选一款二手车开的王继英很赞成公开出险记录。意见稿公布以来,北京市保监会和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点击量大增,网友们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
新手开车一年出三四次事故很正常,建议出险3-5次开始上调费率;方案规定5年不出险保费才会明显下调,这个时间太长了,因为很多人的车开到5年就已经更新换代。3年不出险大幅下调保费比较合理;商业车险出了险就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如果按照新方案实施,很多车主为了降低保费而不报险自行修理,就丧失了商业车险的基本功能;浮动系数应考虑理赔金额、车型、交通违章的次数、情节轻重等问题,而不应单单考虑理赔次数。
最高3倍保费最低4折优惠
出险少、保费降;出险多,保费升——在业界流传甚久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措施终于浮出水面。10月21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方案,一年出险8次以上的车主可能面临第二年3倍的保费;而5年不出险的车主则可以享受到保费下浮60%的优惠。
“长期以来,机动车每年出不出事故、事故多少都与保费无关,这对于遵守交规,出险少或者不出险的车主而言并不公平。”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车险信息平台和相应的奖惩措施,不仅车主无法获得真正的优惠,部分保险公司也通过降低新车购置价等方式进行低价的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加大“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使安全行车的车主能够享受保费优惠。如车辆5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
将告别“出险达5次拒保”潜规则?
以往,只要上年出险超过5次,第二年车主续保时保险公司都会抛出下面的话来:“我来查查您的出险记录,哎呀,对不起,一年出险5次,超过我们的规定,不能再给您续保了。”“有了此次出台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保险公司应该不会再将他们拒之门外了——毕竟费率提高了1.62倍。但不排除仍会拒保的可能,赔款次数多且数额高昂,就算提高至3倍仍达不到保险公司的核保标准,肯定会被拒保的。”一长期从事车险业务的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
对此,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表示,5次以上公司拒保那是各商业保险公司自己内部的核保政策,并不是行业统一的政策。因为商业保险是双方订立的合同,要符合双方的条件才能订立,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行为。保险公司自己内部也是有一些核保政策的,对于风险的管控,不见得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以“5次以上”拒保。高风险的客户出险次数多肯定是驾驶习惯不好或者车辆管理状况不好才造成多次出险,这次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的推出,将为保险公司以后处理这类问题提供依据,即适当给你提高费率,如果你觉得能够接受的话,这个合同还是能签订的。
就是说,尽管有保费最高提至3倍的规定,也会有部分“坏司机”无人愿保。如此一来,将为他人安全造成更多隐患。“其实可以考虑多提高这些人交强险的保费,既起到强制惩戒坏行为的作用,又能减轻对他人的损害程度。”一保险业务员表示。
据悉,这一方案在征求意见后,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北京正式施行。而在其实施首年,“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将根据自车辆投保之日起,上溯一年期间的所有有效商业车险保单在北京车险信息平台记录的赔款次数进行计算。换言之,2009年未出险的车主就可以在明年续保时享受优惠价格。
浮动交强险更能惩戒“坏司机”
对于这一方案,不少车主认为,应该降低基础保费,而不是拿浮动系数说事,这个方案可能会引起商业车险保费变相涨价。对此担心,尽管北京保监局发文明确表示,北京市商业车险不得以费率浮动为名而变相涨价。但不少保险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变相涨价将很难杜绝。
东风日产中方华中专营店的保险主管张志伟表示,保险条款的制定方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细化保险条款来增加保费,比如原来车身划痕是算到车损险里的,后来从车损险里分离出来,单算一个险种,叫车身划痕险,多了一个险种,保费当然增加了;还有现在最低限额为5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以后不排除个别公司为了利益需求将最低限设在10万元的可能。“其实,将同样的方案用于交强险更能起到奖励‘好司机’、惩戒‘坏司机’的作用。”“好司机”可能因为技术好或不怎么往市区开车而不买商业险,“坏司机”担心不良记录过多也可能躲避商业险,但交强险谁都躲不过去。
该方案利于二手车消费者
意见稿公布后,有媒体曝出,一些二手车经销商不满此方案,因为会影响很多出险记录不良的二手车销售。“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消费者有权知道即将购买的二手车以往的出险记录,原来没有渠道,现在有渠道了解了,这对一手车二手车消费者都有好处,一手车车主会因此更谨慎开车了,以期该车出卖时有个好价钱;通过了解出险记录也就是残值,二手车车主可以更合理地选择二手车。”最近正想选一款二手车开的王继英很赞成公开出险记录。意见稿公布以来,北京市保监会和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点击量大增,网友们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
新手开车一年出三四次事故很正常,建议出险3-5次开始上调费率;方案规定5年不出险保费才会明显下调,这个时间太长了,因为很多人的车开到5年就已经更新换代。3年不出险大幅下调保费比较合理;商业车险出了险就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如果按照新方案实施,很多车主为了降低保费而不报险自行修理,就丧失了商业车险的基本功能;浮动系数应考虑理赔金额、车型、交通违章的次数、情节轻重等问题,而不应单单考虑理赔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