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案例一:豪华超跑自燃 保险未生效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案例二: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调查: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提醒:买车险前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保险经理王丽提醒,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有某些车主就遇到新车车险何时生效方面的问题。何先生早上为车辆投保了车险,晚上就独自开车上路。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第三方受伤。由于车险还没有生效,最终何先生承担了所有的赔偿责任。何先生为此感到不理解,甚至想向车险公司讨个说法,但是明文规定的条款是最有说服力的,何先生不得不承担这个后果。所以了解车辆保险何时生效是相当重要的事项,请广大车主朋友们都认真对待这个“空挡期”,也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对待,安全有保障的驾驶车辆才是最重要的。车主们也可以考虑在中国平安车险网销平台进行车辆的投保,在网销平台1分钟查询车险报价,10分钟完成车辆的投保。而且详细说明生效时间等相关的重要事项,相信能够为车主解决这个问题。
车险是保障车辆的最基本要素,每个车主都必须认真对待。对于新车车险何时生效等车险基本知识,车主要了然于心,这样才能获得应有的保障,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