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重车压塌桥赔15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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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 2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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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张某驾驶超重车,将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压塌。因犯交通肇事罪,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怀柔公路局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车主父子负连带赔偿责任(本报2012年7月24日曾报道)。
张某不服判决上诉,昨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张某认为量刑太重,责任不能全由自己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石料,行驶至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时,因车辆严重超载110余吨,致使桥梁垮塌。经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的桥梁价值1556余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为了方便当事人,昨日二审,市二中院选择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我家没有经济来源了,几亩地一年收成就几千块钱,家里老人还生了重病,这1500万余元的连带赔偿,我得还几百年。”张某认为,一审量刑太重,“不能让我承担全部责任。”
张某的辩护人表示,桥塌与张某的直接因果关系很小。相关单位没有尽到监管养护责任,桥存在质量问题,“张某只是按动按钮的那个人,4年的量刑和赔偿金额都太高。”辩护人建议对桥梁的价值重新鉴定估算。
塌桥事故发生后,怀柔区公路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每年都会用公路检测机器检查路面情况,即使是1毫米的裂缝都能被检测到。白河桥是二类桥,说明桥的状态良好,最起码承重结构是没问题的,事故发生前也没有发现白河桥有裂缝。
昨日,该案未作出宣判。
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台湾,可以通过投保零件、配件被窃损失附加条款得到赔偿。...
查看全文>> 盗抢险索赔时应提供资料
保险单;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应提供被保险人与车主关系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车钥匙;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
车辆管理所已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情况,在其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并停止办理保险车辆各项登记的证明;
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查看全文>> 车险是为了防范万一发生的风险而存在的,当然每个车主都不希望自己用到车险理赔。但是有些车主也许是运气好,也许是开车很小心,整个保险期间都没有出过任何意外,就觉得车险没什么重要的,车险到期不买就不用花这“冤枉钱”了。
但是,有多少惨痛的教训提醒着这些车主: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车险到期不买隐患极大!风险就像只恶魔,隐藏在你的身边,当你稍不留神时就会趁机跳出给你造成伤害。开车一两年一点事也不出,只能是侥幸。就是驾驶技术再高超也不可能防范所有的风险,更不要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刘女士对车险到期不买...
查看全文>> 车祸过时报案不赔偿条款被判无效
依行业惯例要求,保险公司在车险合同中明确写明,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报案,确保保险公司及时调查案件、确认损失和责任,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是,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突破保险合同字面约定,在一起案件中认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履行48小时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这在北京尚属首次。
起因
48小时后报案被拒赔
2006年8月12日,史某驾车与另一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并将第三人撞伤。后经房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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