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否可以得到重复赔偿?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2、为什么要为车辆购买保险?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尽管安全驾驶的警示随处可见,但车祸的发生仍不能完全避免,给肇事者和受害者带来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保障车祸中受害方的利益(尤其是为了保障第三者的伤者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关管理部门把第三者责任险作为机动车辆强制性投保险种。不投保该险种,车辆就无法上牌和年审。而对于车辆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如果您为您的爱车投保了车辆保险,在出险后则可获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避免车祸或其他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3、 什么人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车辆的所有者、承包者、保管者、使用者等都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4、什么叫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者?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即第三者。
5、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实际操作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的情况常有发生,也是保险公司允许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被保险人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该项义务由投保人承担,即谁投保谁交保险费;另一方面,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如车辆被盗抢、碰撞中车辆报废等),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而投保人则没有此项权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的情况下,则没有以上两方面的区分。
6、什么是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最高限额。
7、如何区别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的车辆也属于营业车。
非营运车辆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生活的车辆。
8、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否可以得到重复赔偿?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但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因为有一份保费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