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行业有一个规律,就是每三年会有一个拐点,每一次拐点的出现将会对行业产生持续而深刻的影响。随着2011年各车险企业在服务资源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大,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产品服务附加值不断增多,2012年车险的拐点已经初露端倪。
车险费率须“ 以人为本”
2012年车险征求意见稿对车险产品保额确定和赔偿方式两大核心问题进行了调整,如果征求意见稿在年内出台,就意味着车险行业一次巨大的拐点将至。
然而,从调整方向来看,车险费率“以车为本”原则几乎没有太大的改变。长期以来,我国车险费率主要依据车辆的理赔记录、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类型与型号、核定吨位与载客数等因素来确定费率。这种费率设计规则对风险频率低的投保人造成不公平,又难以有效约束风险频率高的投保人。
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车险费率的设计遵循“从人主义”原则,投保时主要依据投保人的年龄、驾龄、违章记录、婚姻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差别化的费率。这种“从人主义”的费率设计方法,体现了公平原则,能够形成良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减少车险理赔案件和保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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