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现场”有条件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了,他记得所购买的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在此,提醒车主,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及时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交警。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在等待保险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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