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车主选择“私了”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车主若是上一年度、上两年度和上三年度及以上多年未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分别下浮10%、20%和30%;但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费率将上浮10%。
许多车主认为,将保险费率浮动与事故次数挂钩似乎有失公正,譬如有些车主上年出险5次,但每次都是200元的小额赔款,车险保费却要上浮1倍多;有些车主上年只有一次大事故,理赔金额1万多元,却仍可享受优厚的折扣,这样做法似乎有失公平。业内专家对此的解释是:“只有次数才最能代表车主的谨慎程度,即只注重次数,不注重理赔金额,引发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才可能降低,因为没有人会故意将损失扩大化。”
对此,一些车主认为,车主如果是出于控制出险次数和减少麻烦等心理,选择“私了”小事故也未尝不可,但是如遇到较为复杂,理赔额相对较大或者是有后续赔偿风险的事故,则应及时找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理赔流程解决。
然而对于新手来说,小碰小磕在所难免,是否就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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