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冲撞据理力争
案例回放:张先生的普桑与赵先生的宝马车发生剐蹭,保险公司对宝马车进行查勘定损,确定宝马的维修项目是后保险杠、后翼子板两处补漆,定损金额是1500元。事故双方不满保险的定损结果,拒绝在出险单上签字,赵先生自行将车送到宝马的4S店进行维修。
4S店在对宝马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除了保险公司确定维修的内容,还有宝马的两个后排油管因碰撞出现异常需要更换。宝马车主赵先生共支付维修费2万余元,与人保给出的1500元的定损金额相去甚远。赵先生遂将普桑车主告上法庭,索要2万余元的修车款。法庭判定赵先生胜诉。随后普桑车主张先生又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必须支付张先生2万余元。
专家建议:车险赔偿纠纷的案例多得不胜枚举。只要觉得自己在索赔过程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保管好修车发票、事故责任书,运用法律武器拒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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