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于车主有利也有弊
新《保险法》出台后,广州很多4S店都取消了车险“理赔代理制度”,从新的车险理赔制度来看,对车主而言既有利也有弊。
我认为理赔过程仍是车主今后会遇到的最大难点,不少投保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由于材料不齐全等因素,遭遇频繁奔走的烦恼,并导致理赔一拖再拖。要进一步解决保险理赔难的问题,在立法上应更加畅通理赔渠道,合理分配保险理赔中的举证责任。另外,一些可能产生明显争议的或者有歧义的条款,国外就会应赔尽赔,而我们国家保险法很明显做不到这点。只要保险关系存在,而且索赔不是建立在故意欺诈的基础上的,其实都应让受益人得到赔偿。而在理赔时,应当按照普通人的理解能力认定专业术语的含义,除非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示了该专业术语的专业含义。最后,车主亲自向保险公司出险的担忧之一,就是新规要求所有大小事故,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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