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价作保额合理吗?
解惑二:车损险在承保时将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是公平合理的,而出险作为全损处理时按车辆现有实际价值赔付是防止道德风险和非法获利。例如,一台现有价值20万元的新车和一台现有价值10万元的同品牌型号旧车,两者出险概率差不多,出险大多数情况是维修,出险后到4S店更换零件均是使用同样的新零配件,“不可能因为投保的是新车就换新零配件,投保的是旧车就换旧零配件”,两者维修费用均是一样的。所以,保险公司在承保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时,均按该车的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计算,对车主来说是更加公平合理的。
同样,对于上述这台现有实际价值10万元的旧车,购买车损险时按20万元的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承保,出险后常规修理换的是新零配件,但在按“全损”处理时,应当按其实际价值10万元进行赔付。否则,若按保险金额20万元赔付的话,则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非法获利,甚至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即车主有可能故意将实际价值仅有10万元的车辆进行全损,从而获得保险机构20万元的赔付,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既不符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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