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险车撞外地交强险车
个案:广州A车行驶江西时,与当地B车相撞。广州A车购买的是老三险,而江西B车购买的是交强险。这种情况如何赔付?
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规定的“无责赔付”原则,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就算当事车无责也要最高赔付400元财产损失;但是,老三险奉行的则是“有责赔付”原则,如果当事车没有责任,不需要赔一分钱。
保险公司指出,这类情况,如果A车无责,按照老三险的“有责赔付”原则,A车不需要赔付;B车所在保险公司也不会要求A车承担400元限额的无责赔付。
如果A车负全责,假如A车在事故中也有损伤,则B车要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原则,根据A车损伤程度,最多向A车赔偿400元;此后,A车由于负全责,在老三险责任限额内(最低5万元)对B车进行赔偿。如果A、B车均有责,按交警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点评:由于老三险沿用了先前的“有责赔付”原则,一旦与交强险车相撞,显然,老三险车要占一定便宜。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两车均有责任,交警在责任认定上也存在分歧。有些交警先扣除交强险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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