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确有此事
根据央视的报道,北京车主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但仔细翻阅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却发现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
不过,南京的情况有所不同。南京车主张先生2009年购买了一辆桑塔纳,第一年的车损险保额是7.5万元,第二年保额就降到了6.2万元,保费也相应下降。江苏一家大型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承认,高保低赔确有此事。他举例说:“如果是开了几年的桑塔纳,购买价格10万元,开了几年之后,车损险的保额可能就下调到了7万元,但如果是全损,最终赔到手的肯定不足7万元,可能是5万,也可能只有3万。”也就是说,保额会根据一定系数逐年下调,而一旦全损,车主获得的赔付应该是低于保额的,一般是根据二手车的市场价格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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