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实用原则
“购买汽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事故发生时,自己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可能的赔偿损失,同时也保障了家庭的资金稳定,不至于造成家庭财务的负担,影响家庭的幸福生活。”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理赔工作9年有余的谷先生说。
9年理赔工作期间,谷先生亲历无数大大小小的汽车保险理赔案件,遇上很多这样那样的汽车保险事故。
“对于一些重大事故,由于保险没有买好,保险险种没有搭配科学,在发生巨大损失时,车主更多的是后悔与埋怨,但是为时已晚。”谷先生说,“让我感受最深刻和最无奈的是很多车主总问我:‘我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了全险,你们都应该赔偿我呀?’但是,当我把保险单给他们解释清楚的时候,他们就后悔自己当初购买的险种搭配。”
谷先生以其9年的经验,想从汽车风险管理的角度,给各位准备购买汽车保险的车主几条“原则和忠告”。
原则一交强险属于强制险,必须购买,但保障不足。
原则二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功能几乎重叠,都是在车主的车撞了人之后用来赔付对方的医疗或补偿费用的,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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